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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安全》专稿:台湾的军火采购

http://jczs.news.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 08:18 世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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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本刊证实或同意其观点)

  (美)威廉·佩里

  王咏梅 编译

  台湾的军火供应来源

  目前,台湾的军火供应来源主要有两个,一个是本土生产,另一个是从外国采购。鉴于与台湾进行军火贸易的政治敏感性,现在世界大多数国家都终止了与台湾的军事联系,包括法国、德国和荷兰等西方国家都认为这样做的代价太大,得不偿失,相比之下,它们更愿意与中国大陆发展在民品和军品领域里的联系。现在,美国是台湾先进武器的惟一来源,而其他武器装备则依靠岛内生产。台湾从其他西方发达国家目前只能获得一些不太敏感的军民两用技术或设备。

  台湾拥有较为强大的私营工业基础,但军品生产一直由“国防部”和“经济事务部”控制的单位经营。自产军事装备主要集中在三个单位:中山研究院、国营航空工业发展公司和联勤总部。在学术机构和公营企业中,中国造船公司等部门也在防务装备生产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中山研究院是台湾军事工业的明星。该院成立于1968年,拥有6000余名科学家、8000余名技术人员。中山研究院拥有航天、导弹和火箭、电子和化学等四个主要研究部门。此外,它还拥有系统研制、系统维护、质量检验、材料研发、航天研究和导弹制造六大中心。每个研究部门或中心都设有一名主任,负责领导某一特定领域的研究工作,每个计划小组也都设有一名主席负责研究项目的管理和系统的融合。过去,有相当数量的武器系统是在台湾中山研究院设计、试验并进行大规模生产的。这包括“工蜂”6A型火箭炮、“青蜂”1和“青蜂”2型防空导弹、炮兵火力控制系统、海军声纳系统和海军电子战系统等。中山研究院还生产或计划生产“天昆”1、“天昆”2型防空导弹,以及“天剑”1和“天剑”2型空空导弹。中山研究院正计划研制“青蜂”3型巡航导弹。台湾当局还计划将该研究院的一部分改造成工业园区,以容纳当地和外国的投资公司,共同进行高技术产品的研究、发展和生产。

  航空工业发展公司,以前被称作航空工业发展中心,由台湾“国防部”于1969年3月成立。1996年7月,军方主管的航空工业发展中心被改造成“经济事务部”管理的企业——航空工业发展公司。这种由军营企业向“国营”企业的转变是为了方便台湾军事航天技术向私营企业转让,同时也使航空工业发展公司能够与外国高科技公司进行合作。以便将先进的航空技术引进台湾,促进本地航空工业的发展。航空工业发展公司成立之初,曾与美方合作生产过UH-1型直升机和F-5型战斗机,并自行生产了两种飞机,它们分别是AT-3型喷气式教练机和IDF型战斗机。目前,航空工业发展公司在世界飞机和航空发动机制造领域具有较强的实力。该公司拥有5000名技术精湛的员工,拥有机械、飞机、航空设备和航空发动机等四大生产企业。通过联合投资、技术转让和项目协作,航空工业发展公司已拥有了每年生产和组装600余架军用飞机和300余台航空发动机的实力。该公司曾成功地研制了IDF型战斗机,还与美西科尔斯基公司合作生产S-92型直升机。其他一些合作项目还包括MD-95型客机尾翼项目、601K型发动机和Ae-270型效用飞机。航空工业发展公司还从欧美等许多航空公司获得了超过200多个飞机部件的质量认证书。

  联勤总部是台湾军队的后勤司令部,负责为部队生产军火、军用地图和通信装备。联勤总部还负责为军队提供所需的支援和服务,如筹措资金、进行侦测、后方勤务和武器评估试验等。联勤总部和中山研究院曾联合研制过下列武器装备:①坦克装甲车。已研制出了CM系列装甲运兵车,研制工作仍在进行之中,并将持续到批量生产。目前,正在研制通信指挥车、炮兵观察车和救护车。②火炮。主要有XT86A1型榴弹炮、“雷霆2000”型多管火箭炮、M32K1型坦克炮、20毫米T82F型加农炮。③轻武器。66毫米T-85型火箭筒和40毫米T-85型榴弹发射器已经完成了研制和试射,并已投入批量生产。④其他武器。TC-85型20毫米高爆弹药、XTS-85型夜视观察系统、“软性”防弹衣已完成研制工作,并计划投产。

  “国营”中国造船公司拥有5200名员工,已签署了为海军建造导弹护卫舰和导弹快艇等第二代舰艇的合同。最初,台湾计划建造8艘导弹护卫舰。目前,中国造船公司已建造了7艘PFG-2型导弹护卫舰(相当于美国的“佩里”级),并已移交给台湾海军。最后一艘导弹护卫舰的建造计划已经取消。第一艘500吨级导弹巡逻艇于1995年12月移交台湾海军,剩余的11艘到2002年底已全部交货。

  在防务装备上,台湾一直依赖于美国。1979年与中国大陆建交后,美国只能通过军火贸易向台湾出售防御性装备。此后,美国政府和美国防务承包商不断向台出售军事装备和补给,但这进一步加深了台湾对美国军售的依赖性,最近由于欧洲国家拒绝批准军工企业为台湾生产潜艇,致使美国批准售台的8艘常规动力潜艇至今仍无着落。此外,由于对外采购只有美国一家,台湾在先进武器装备的采购上也失去了讨价还价的回旋余地,这种客观现实导致了美台在军火贸易领域形成了强买强卖的关系。难怪台湾“国防部”采购官员抱怨说,台湾在武器采购中只能任由美国军火商“敲竹杠”。

  采购方式与采购程序

  台湾“国防部采购局”和位于华盛顿特区的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国防采购部”是台湾两个最大、最重要的国防采购机构。它们采购台湾军事部门所需要的大部分军事装备和物资。其他军事采购机构,如军事后勤指挥部和中山研究院在从国外购买军事装备方面扮演着一个相对较小的角色。军事部门从国外购买物资有时也不需要通过“国防部采购局”和“国防采购部”,但所有价值超过3000万新台币的国内物资和超过50万美元的国外物资,都必须通过“国防部采购局”和“国防采购部”招标。

  台湾军火采购大致有两种方式:岛内采购和从外国采购。两种采购方式都必须严格遵循审计法的规定。根据审计法,采购应通过公开招标、有限制招标(有选择招标)或谈判。台湾军方采购部门(除了设在华盛顿的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国防采购部”)经常通过公开招标向外国公司征标。有限制的招标可能用于小规模的采购,尤其是相关法案规定的某些项目只能向特定地区采购,有时也可能由于某种考虑而不能举行公开招标。有限制的招标经常是出于价格优先的考虑,要求至少有两个竞标方。谈判购买要求有审计部的特别授权。只有当购买方能够证明只有一个合格供应商或情况紧急来不及招标时,才能获得这种授权。

  当在公开招标中竞标方少于三方时,竞标内容将不予公开,主管部门将宣布取消招标。然而,如果只有一方或两方竞标,而主管部门确定也只有它们有承担工程的能力时,采购可能将转为有限制招标或谈判购买。这通常只会发生在第三轮竞标,即当公开竞标两次都未能吸引三个以上的合格竞标商。

  采购可分为“统一评审”和“分别评审”,这需要根据评审标书的方式而定。招标文件一般要求投标者提供三个方面的材料:供应商的资质证明、商品的特点和价格。如果同时评审这三个材料,这种招标就是“统一评审”。如果所要购买的装备非常昂贵或技术上非常复杂,投标者的资格认定和他们打算供应的装备将在报价前先进行评审。这种招标方式就是“分别评审”。

  军火采购的监督

  1992年12月,台湾“立法院”举行了40年来的首次自由选举。由社会普选产生的立法院开始在许多方面向行政院发起挑战。其中,对军火采购进行监督便是这种挑战之一。当行政部门从国外实施军购时,立法院要求外国供应商要签署“工业合作项目”同意书,同时还需得到“经济事务部”的批准。在此之前,一贯保持独立的台湾军方从未被要求这样做,但为台湾当地企业赢得与外国公司的巨额合同这无疑将在政治上得分,因此“立法院”在这方面显示了持续施压的姿态,并取得了很大的进展。

  “经济事务部”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努力,以便使台湾的军事工业基础不断升级。由于许多军事装备要求非常先进的生产能力,经济事务部希望利用立法院提出的“工业合作项目”计划帮助台湾公司向高附加值制造业方向发展。“外交部”在涉及台湾对外政策时对军火贸易也拥有监管权。

  台湾军事采购过程的一个关键环节是审计署,它并非行政院的下属部门,而是隶属于监察院,监察院是台湾当局内部的一个独立分支。审计署的工作是确保纳税人的钱没有被浪费,在采购过程中没有发生腐败行为。审计署监控采购过程,以确保其遵循台湾法律和法规,并有权决定投标是否可以采取谈判或有限招标(只有两个竞标方)等方式。

  美对台军民两用技术转让

  由于直接向台湾出售军品受着中美关系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因此美国在不放弃对台军售的同时,逐步放宽了对台军民两用技术和产品转让的限制,意在提高台湾军事工业的研究与生产能力。

  近年来,台湾在“国营”企业私有化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这为美国公司进军台湾军民两用产品市场打开了方便之门。未来可能实行私有化的航空工业发展公司已引起了美国军事工业的极大兴趣。航空工业发展公司拥有先进的航空制造业中心,而且是台湾少数几个拥有实际制造航空设备经验的公司之一。然而,航空工业发展公司1996年7月的重组并未使其实现私有化,而是使其从一个非营利的研究单位转变为市场主导型的企业,不过这将使它可以与外国高技术公司进行联合投资。因此,美国公司会有机会与航空工业发展公司就某些特定项目进行合作。

  目前,台湾正寻求在高技术领域与国外供应商和商业伙伴进行合作,美国公司在向台湾出售军民两用/国防相关技术方面将面临着有利的机遇。预计,技术转让将涉及下列领域。一是加工技术领域,台湾正在积极寻求实现其机械制造工业的现代化,以提高其产品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若美国向台转让加工技术,台不仅可以提高其民品竞争力,武器装备制造能力也将得到升级。二是科学试验设备。台湾在提高研究开发能力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2002年投资138亿美元用于科学技术研究,较1992年的36亿美元几乎增加了三倍。“台湾政府”还向私营科研企业提供税收减免等优惠措施,如果美国向台湾出售它急需的实验用科学技术装备,台湾在增强其公共研发能力的同时,也将提高其武器系统的设计能力。三是电子部件。台湾电子公司从外国供应商那里进口先进的电子部件特别是集成电路,用以保持其产品的竞争能力。由于使用先进电子部件的需求不断扩大,在这方面拥有先进技术的美国公司将获得更多的订单。美国制造的半导体非常具有竞争力,尤其是集成电路。同样,这种先进的集成电路在军事领域也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它将为武器的小型化和智能化做出贡献。四是电信设备与服务领域。在1991年至1997年间,通过实施一系列网络现代化计划,台湾的电信基础设施已经得到了明显升级,目前台湾正在卫星通信和高速宽带网络服务等方面对外招标,美国供应商的设备不仅能提升台湾电信设施的能力,同时也可促进军队C4I系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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