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27战机设计师索要380万美元专利报酬(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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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10月06日 10:33 新浪军事 | ||||||||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军事图片 俄罗斯苏霍伊设计局前设计师近日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前雇主支付苏-27战机研制成果专利报酬380万美元,飞机设计局并不拒绝支付报酬,但具体数额却相差100多倍,仅有2.5万美元。 10月4日,原告律师安德烈-什卡林宣布,十多年来,苏霍伊航空制造公司旗下的苏霍伊设计局领导一直侵犯苏-27战机空气动力学外形设计人员的专利权。前设计师于1989年成
什卡林律师认为,1989年通过的苏联专利权法规定,商业机构必须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报酬。生产厂商出售每一架飞机,包括出售生产许可证,都会向苏霍伊设计局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根据现行俄联邦专利权法,在许可证交易情况下,应向专利权人支付的报酬不得低于全部特许权使用费的20%。在此情况下,具体报酬应当根据专利权人和设计局签署的补充协议确定,因双方事前并未签署这项协议,专利权人在苏-27战机许可生产交易中蒙受了较大损失,他们曾呼吁苏霍伊公司总经理波戈相亲自过问并解决这一问题,但迟迟未能得到满意的答复。设计局提出向专利权人支付2.5万美元的报酬,因数额相差超过100多倍,遭到前设计师们的拒绝。 2006年8月4日,俄联邦知识产权、专利证书和商标局副局长科尔恰金专门致函苏霍伊公司总经理波戈相,确认公司未依法向专利权人支付报酬,要求尽快解决这一问题。事实上,早在3年前,苏-27战机专利权人就开始向苏霍伊公司索要特许权使用费,谈判未果后向莫斯科市萨维洛夫斯基法院提起诉讼,2006年3月,该法院一审做出了对苏霍伊设计局有利的裁决,原告不服,提起上诉。9月5日,上诉法院取消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前设计师们要求设计局支付380万美元的专利报酬和滞纳金。 10月4日,苏霍伊公司副总经理拉祖莫夫斯基宣布,在公司法律部门做出相应法律结论之前,公司对前设计师们的诉讼请求暂不发表任何评论。据公司消息人士透露,专利报酬官司实际上是个政治问题,苏霍伊公司现有1万名设计师,如果人人都宣称自己享有知识产权,索要巨额报酬,企业将难以应对。当然,早在苏联时期,研制人员就有权要求专利报酬,而且多会得到满意答复,但具体情况要视企业生产领域而定,由于苏霍伊公司主要负责战机的研制和生产,属于国家战略企业,专利报酬的具体数额很难确定。(北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