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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颁布暂行办法跨区协作处理官兵涉法问题

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 00:10 解放军报

  为了给官兵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武警部队处理官兵涉法问题跨区协作暂行办法》日前颁发武警部队贯彻执行。

  由于兵员来自不同省份,一些单位为解决官兵涉法问题,往往行程上千公里,往返于数个省市之间。虽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但由于人生地疏,有些问题处理结果不够理想。针对这种情况,武警部队积极探索更加高效快捷地维护官兵合法权益的方式,出台了处理官
兵涉法问题跨区协作暂行办法,规定由事发地总队的法律服务机构具体处理官兵涉法问题,官兵所在单位予以配合。

  为了让官兵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障,武警部队还构建了包括“148法律服务热线”、法律咨询站、法律援助工作站、“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协调中心”在内的法律服务网络。笔者从武警部队政治部司法办公室了解到,帮助官兵处理涉法问题一律实行无偿服务。(胡新刚、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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