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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教育:非公有制企业还需鼓劲加油

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 09:08 中国国防报

  何小健

  喜忧参半的国防教育

  同全国其它地区一样,近年来,浙江省台州市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迅猛。截至去年年底,仅黄岩区就有各类非公有制企业4278家,年工业总产值达420亿元,其中年销售额500万
元以上的企业有510家,产值超亿元的有25家。从行业分布看,主要集中在食品、化工、模具、医药、塑料、电器机械、摩托车、工艺品等27个行业中。这些企业中,多数企业主对开展国防教育的重要性有足够认识,特别是一些大型骨干企业,对国防教育大都比较重视,相关制度比较完善,有关保障也比较有力。如浙江永宁制药厂、浙江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每年都拿出专项经费为主要领导、各个科室及民兵连排订阅国防教育刊物;每年八一建军节、春节及军事训练、老兵退伍、民兵演练期间,还积极组织员工慰问当地驻军。但按照《国防教育法》的规定,从普及国防教育的要求来看,非公有制企业的国防教育还存在不少短板,主要表现在:

  一是教育对象不够落实。国防教育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覆盖面较窄,发展也不平衡。一般情况下,编有民兵组织或民兵的企业,国防教育开展得相对好些,没有编民兵组织或没有民兵的企业,国防教育开展得就相对差些。二是教育机制不够完善。相当一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基本没有建立国防教育机制,领导小组、规章制度、教育阵地、辅导员等落实不够到位。三是教育效果不够明显。一些非公有制企业组织国防教育形式单一、方法老套、内容陈旧,教育效果不明显、教育活动走过场的现象比较普遍。

  问题缘于思想认识

  调查中发现,造成非公有制企业国防教育开展不够深入有效的原因虽有不少,但主要还是思想认识不高或有偏差。比如,一些企业主认为,非公有制企业不同于国有企业,自己唯一的任务就是挣钱纳税,开展国防教育与自己没有什么关系;另一些企业主虽知道企业有义务开展国防教育,也认为有必要,但或多或少把国防教育看作是一种负担,怕因此影响生产而有意回避。

  同一些企业主的模糊认识相同,不少企业员工也错误地认为国防教育是民兵预备役人员的事,是青少年学生的事,与自己这个普通员工无关;接受国防教育又带不来实惠,挣不到钱,有时间还不如多学些技术、手艺,多赚点钱,因此对国防教育不感兴趣。

  此外,《国防教育法》虽然明确规定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开展国防教育活动的,由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上级机关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造成恶劣影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但操作起来难度较大。如由哪个部门来处理,如何处理,处理到什么程度等。因而,不少非公有制企业的负责人认为,开不开展国防教育对于企业来讲没有什么区别,起码不会受到处罚。

  搞好教育需多管齐下

  要看到,随着非公有经济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及专业技术人才加入到这些企业的行列中去。因而,能否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有效的开展国防教育,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发展,而且事关国防特别是后备力量建设这个大局。鉴此,应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

  端正思想,摆正位置。要采取多种教育形式和手段,使非公有制企业员工,尤其是企业主充分认识到国防教育的重要性,明确自身在国防教育中应承担的义务,正视国防教育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摆正经济效益与国防效益的关系、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切实增强开展国防教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国防教育的开展需要制度保障。为此,要坚持从制度建设入手,通过健全组织,完善机制,确保非公有制企业国防教育的长期性和有效性。

  针对特点,注重实效。非公有制企业在员工使用、生产经营等方面有自身的特点。因此,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国防教育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如:把国防教育与重大节庆活动结合起来;把国防教育与企业各类培训结合起来;把国防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和各种公益活动结合起来;以及与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有关任务结合起来等。

  强化考评,依法管理。要按照《企业法》和《国防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建立适合本地实际的考评体系,对企业包括非公有制企业落实国防教育情况进行考评,对开展国防教育好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对拒不开展国防教育活动的,由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造成恶劣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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