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军事舰船知识 > 我军新闻 > 正文

军营内务“豆腐块”叠法退出连队违反军事法规

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 05:51 解放军报
军营内务“豆腐块”叠法退出连队违反军事法规

中国军人叠成“豆腐块”的内务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军事图片
许振德

  近期,个别连队内务设置中被子不再叠成“豆腐块”的消息,经一些地方媒体报道,一度成为热门话题,甚至个别管理干部也附和说:“军队特有的以叠‘方块’被子为基本内容的内务整理,并非由《内务条令》所规范”,“是由部队经验和习惯形成的”。笔者认为,“豆腐块”退出连队的做法应当制止,因为它违反了现行军事法规,曲解了《内务条令》关于连队内务设置的规定,损害了条令的完整性和权威性。

  首先,“豆腐块”退出军营的主张损害了《内务条令》这部军事法规的完整性。法学理论告诉我们,一部法的正文和附录都是其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对适用对象有着普遍的约束力,应当得到贯彻执行。《内务条令》附录七“连队宿舍内物品放置示例”明确规定:“被子竖叠三折,横叠四折,叠口朝前,置于床铺一端中央”,这种“豆腐块”叠法的规定与正文143条“连队宿舍内床铺、蚊帐、大衣、鞋、腰带和其他物品的放置,集中居住的部队由团以上单位统一;分散居住的分队以营或者连为单位统一(连队宿舍内物品放置示例见附录七)”的规定不可分割,适用于全军部队的连队内务设置,必须得到遵守。“豆腐块”退出连队的主张显然对《内务条令》附录的法律地位认知不足,损害了条令的完整性。

  其次,“豆腐块”退出连队的主张缺乏法理上的正当性,损害了《内务条令》的权威性。《内务条令》是由中央军委发布施行的,它的修改、废止必须经过中央军委。专门规范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活动的《军事法规军事规章条例》明确规定:修改军事法规的主体必须是该法规的“制定机关”。而目前报道的主张“豆腐块”退出连队的主体显然不是《内务条令》的制定机关,自然不享有对《内务条令》的修改权。在条令没有做出修改之前,必须无条件地遵守。另外,《军事法规军事规章条例》规定,享有军事立法权的最低一级主体是军区和军兵种,军以下单位包括军级单位不具有立法权。然而,据笔者了解,现在有些单位却擅自制定规定,对连队内务设置做出规范。严格说来,这是一种违规行为。而且,我军多年形成的被子的叠法对于严肃认真的作风纪律养成是有积极意义的,于法于理都不能随意改变。

  连队内务设置中的“豆腐块”之争告诉我们,依法治军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首先要提高各级领导机关依法指导部队建设的能力;同时,增强法制观念只有和部队的日常工作、中心任务结合起来,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军事论坛】【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