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24日电 (记者罗沙)记者24日从国家海洋局获悉,国家海洋局中国海监总队近日印发《中国海监海岛航空执法工作实施办法》,保障中国海监各航空执法机构依法全面、统一、高效履行海岛监督检查职责,规范国家海岛航空监视监测工作。
据介绍,该办法是在中国海监开展海岛定期巡查的基础上,为海岛航空执法量身定做的规范制度,明确了航空执法中有居民海岛、无居民海岛和特殊用途海岛的11项重点检查内容。办法规定了海岛航空执法主要以海监飞机为平台,利用摄影、摄像、航空遥感等技术手段,以航空巡查监视和航空遥感监测等方式开展。
中国海监总队海岛保护执法处处长谢弘阳表示,海岛航空执法的内容主要涉及有居民海岛、无居民海岛和特殊用途海岛等在内的11项重点检查内容。办法规定,本底资料且无明显变化的海岛,每年巡查应不少于1次。对重点监视监测海岛和有明显变化的海岛每年巡查应不少于2次。每个海岛每次巡查拍摄照片不少于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