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战后和平宪法的修改进入启动阶段(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8日 10:32 青年参考
日本战后和平宪法的修改进入启动阶段(图)
日本陆上自卫队作战部队正在训练

  4月13日,日本众议院通过了有争议的《国民投票法》,对日本战后和平宪法的修改进入启动阶段。

  由于日本执政联盟的自民党和公明党在众议院中占多数,《国民投票法》法案顺利获得通过。日本宪法第96条规定,修宪必须得到众参两院议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赞成,国民投票的过半数赞成。

  据报道,12日通过执政联盟提交的该法案时,反对派议员与执政党议员曾发生激烈冲突。当天晚上,在东京都千代田区的日比谷公园大音乐堂,反对《国民投票法》法案的市民团体共5000人举行抗议集会。日本共产党的志位和夫委员长和社民党的福岛瑞穗,在会上陈述了该法案存在的问题。会后,家住横浜市港北区的一位70岁妇女说:“法案没有规定最低投票率,如果低投票率也可以决定修改宪法,这还真是个大问题。”

  同日,由律师组成的“思考《国民投票法》之会”,在日本全国30个地方进行民意测验,在接受访问的1800人中,认为“审议不充分”的占63%,只有4%的民众认为法案“审议充分”。日本民营广播总工会也发表抗议声明,指出:“以政府和政党的意志草率通过法案,必将留下祸根。”

  此外,13日和14日两天,广岛市、冈山县、福冈县、以及鹿儿岛县多个地方出现抗议活动,要求参议院慎重审议。

  参考资料

  现在的日本宪法

  现在的日本宪法于1947年5月3日施行。该宪法第9条规定:“日本国民真诚地企望以正义和秩序为基础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作为国家主权发动的战争、永远放弃以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此目的,日本不保持陆海空军和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交战权。”因此,这一宪法又被称为和平宪法。该宪法生效后的60年中,从未进行过修改。自民党2005年提出的修宪草案将自卫队升格为自卫军。草案删除了第9条第2项有关不拥有军队、不保持作战力量、放弃交战权的条文,将其改为“为确保我国的和平与独立,以及国家和国民的安全,保持以内阁总理大臣为最高指挥官的自卫军”。安倍称,修宪将使日本能承担更多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责任。(本报特约记者 郭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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