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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学周郎怒伤身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 06:22 解放军报
韩向前

  编者按文学大师季羡林先生说,和谐社会除了讲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还应该讲人的自我和谐。对于一个军人来说,做到自我和谐,就是要正确处理自我与社会、与他人的关系,正确对待荣誉、挫折和困难,学会自我调节,克除种种不健康的心理。这也是提高道德修养的题中应有之义。为此,本刊开辟《心灵和谐》专栏,与广大读者一起探讨此话题,欢迎大家关注并赐稿。开栏请南京政治学院心理学教授韩向前同志撰写了一组系列短文,供读者品评。

  《三国演义》中诸葛亮三气周瑜的故事为大家所熟知。一员统帅三军的大将能活生生地被他人气死,虽为艺术作品中的夸张,但现实生活中因过度愤怒而亡的事例并不鲜见。愤怒是一种强烈的情绪。它是人在受到攻击、威胁、羞辱或“事与愿违”时产生的情绪反应。人在愤怒时会出现一系列生理和心理反应,如心跳加快、呼吸急促、脸红脖粗、肌肉紧张、咬牙切齿、握拳大喊等。

  愤怒本身是中性的,其价值、功能取决于愤怒发生的环境和原因。战时士兵对来犯之敌的同仇敌忾,平时人们对不公平或腐败等现象的疾恶如仇,分别体现了高昂的士气和对公正廉洁的渴求,这是愤怒的积极功能。而和平年代个别军人产生的愤怒情绪,通常具有消极作用。

  其一是“伤自己的心”。首先是降低自控能力。德国谚语说“暴怒者不能见真理”。当人大发雷霆时,其原有的心理和谐被破坏,大脑中强烈的愤怒情绪取代了理智的优势兴奋中心地位,人的自我控制能力下降,容易酿成事故乃至“激情性犯罪”。其次是恶化自身心境。愤怒比其他情绪具有更强的感染性和蔓延性,发怒后容易使人长时间地陷入烦躁、敌意、悔恨等心境中难以自拔。其二是“伤自己的身”。俗语说“气大伤身”,《黄帝内经》认为“怒伤肝”。经常发怒的人容易导致植物性神经紊乱,加之吃不下饭睡不好觉,导致多种病症甚至身亡。其三是“伤自我形象”。经常愤怒者自制力差、情绪不稳,自我形象差。其四是“伤人际关系”。易发怒者不顾及他人尊严,伤了他人的心,破坏了集体中和谐的人际关系,往往成为“不受欢迎的人”。

  日常生活中的人不可能不生气,但万万不可经常生气。动不动就发怒不是好事。对那些好发火的人来说,该如何控制无益的愤怒呢?首先是拓宽心胸。“风物长宜放眼量”,目光远大、胸怀宽广的人考虑的多是对事业对人生更有意义的大事,即使面临令人愤怒的是非原则问题也不大发雷霆,而是通过正当途径寻求解决办法。对小事千万不要斤斤计较,正所谓“大事清楚,小事糊涂”,“忍一忍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还要善于反省自我。对令人愤怒的人或事,不要一味盯着他人过错。“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对他人苛求只能使自己孤立。实际上事情都有多方面原因,自己一方也有责任甚至可能是主要责任。反省自己,就会把对他人的怒气变为对自己不足的发现,不仅可以防止愤怒的泛滥,更有助于心胸豁达,培养自我控制能力和容人缺点的气度。再就是合理宣泄。可以向他人和亲人倾诉心中的不平和愤恨,以求得同情和劝慰。也可以给惹你生气的人写一封只供你自己看的信,把心中的闷气释放出来。还可以干点体力活或参加打球、跑步等体育活动,主动去找快乐,以读书、听音乐、弹乐器等自己喜欢的这些良性刺激活动来取代大脑中已有的愤怒兴奋灶,心情就会很快转换。最后是理性回避。在愤怒将要发作时,冷静地避开所处情境。眼不见为净,耳不听则宁,怒火也就燃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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