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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禁止发布“私人侦探”和“讨债”类广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 06:41 解放军报

  婚外情取证、债务追收、行踪调查等“私人侦探”和“讨债”类广告13日起在北京被叫停。北京市工商局广告处和北京市广告监测中心12日在官方网站上发出通知:禁止发布“讨债”和“私人侦探”业务类广告。通知指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从事“讨债”或“私人侦探”业务的企业。企业经营范围核定为信息咨询、市场调查的,不得从事讨债、私人侦探业务。企业经营范围非具体核定的,也不得从事公安部、工商总局明令禁止的讨债、私人侦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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