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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从传统“和合”文化中汲取营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 06:41 解放军报
刘善信 刘静忆

  中华民族传统和谐文化的核心是“和合”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对中华民族“和合”传统文化加以重视,真正把握“和合”文化的基本规律,汲取其中有益的营养。

  和合相生规律。这一规律揭示的是世界万事万物都是可以“和合相生”的。不同事物之间具有矛盾性、差异性,同时又统一于一个相存相生的“和合体”中。和合就是事物对立的统一,既“同”又“异”,对立的统一,推动事物不断发展变化。“天地和合”、“天人和合”、“五教和合”、“五行和合”,不断产生出新的事物。老子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讲的就是这种“和合相生规律”。和合相融规律。中华文化有很强的包容性、相融性。孔子提出“和而不同”,很好地体现了这种包容性。老子的“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也善之,得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得信。”也体现了中华文化包容性的博大胸怀。中华文化是具有巨大包容性和强大凝聚力的“和合”文化。它融合了历代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不是一源分流,而是多元归一,和而不同,绚丽多姿。

  和合相进规律。“和合”文化是发展的哲学。发展的本质,就是否定旧事物,创造新事物。“和合”文化对社会科学领域、对自然科学领域都提供了这种相进发展的科学方法论。每一个新理论的出现,科学技术的每一次突破,每一个难题的解决,都可以用和合思维加以解决。

  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理论是在总结中华民族传统和谐文化成果和现代文明成果基础上提出的,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现实社会实践相结合的理论结晶。理解和领会传统“和合”文化的真谛,无疑有利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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