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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如何认识公共服务均等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 06:31 解放军报

  问:近来,媒体上不时出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提法。请问:什么叫公共服务均等化?如何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北京军区某团政治处干事赵杰

  答: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我国公共财政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之一,是指政府要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的、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的、最终大致均等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也就是说,在基本的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应尽可能地满足人们的基本物质需求,尽可能地使人们享有同样的权利。公共服务领域包括公共设施、公共医疗、文化教育、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等,这些服务和设施,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而市场又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因为以市场化手段配置资源,追求的是资本利润的最大化。而在上述领域,资本却往往不能实现利润最大化——价格太低,投资者不能获利,价格太高,则消费者难以承受,因而私人资本往往不愿进入,这就需要政府负起责任,在这些市场失灵留下的“服务空白”中,由政府和社会给予制度性保证和有效的支持,确保社会领域基本公民权利的实现,这就是“公共服务”的真正涵义。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就为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和制度保障。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过去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我国经济大大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国家财政收入大幅增加,但在基本公共服务上却走了一些弯路,一是在公共服务领域推行了过分市场化的改革路径,二是公共服务分配严重失衡,结果造成广大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学费高、上学难等情况,特别是广大农村义务教育得不到落实,养老保障体制不完善,各种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农村发展滞后,困难群众、弱势产业得不到保护等,导致困难群体的增多,城乡差距、贫富差距拉大。再加上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的转型时期,利益主体和社会结构正在发生重大变化,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日益显现,这就更需要政府加强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在就业、公共医疗、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满足人们的基本需求,以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和谐安定。

  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发达国家政府的惯例,也是我国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我国在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的过程中,也将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了公共服务领域。“

十一五”期间,在公共服务方面,政府将着重解决好以下五个问题:一是就业与再就业,努力建立起多层次、多渠道的就业服务体系;二是公共卫生和初级医疗保障,在制度上保证使人们能够享受基本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三是义务教育,实现义务教育的全部免费,已成为社会对政府公共服务的基本要求;四是社会保障,努力将所有的社会成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五是公共安全,切实解决生产、卫生、食品等公共安全方面的问题。这是实现全国人民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具体步骤,也是建设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
的一个重要途径。副教授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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