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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也谈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

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 06:07 解放军报
王永臣

  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包括反恐救灾、维稳治乱以及处置突发事件,是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和安全要素多元化时代国家利益需求发展的产物,需要缜密组织,合理部署,科学规范军队参与处置危机的过程。

  建构高效率的应急机制。近年来,国内外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恐怖事件等各类危机,反复启示我们:如果没有完善的预警体系、高效的应急机制,就不能有效地预防和处置
突发事件,就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的损失。近年我军的应急机制建设虽然取得了重大成绩,但从处置各类应急突发事件要求看,仍还有很大的差距,必须通过进一步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完善职能、明确责任,逐步建立军地交联、上下通畅、左右协调的国家应急机制。平时通过演习等各种方式,不断检验和提高应急机制的有效性、可行性。同时,健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做好军地纵向和横向的协同配合工作,确保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时,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阵不乱。

  抓好快速反应力量的建设。特种部队的专业素质,使其在应对种种突发事件中具有优势。应以此为基础,适量增建类似“国家

地震救援队”的专业应急部队,有针对性地发展各类专业处突力量和救援力量;充分发挥特种部队在应急处突中的骨干作用,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要求,抓好专业队伍建设。应急处突部队应当配备先进的救援器材、专用工程设施、非致命性武器等相应装备,制定专门的处置危机尤其是各类特殊事件的协同预案,不断按预案组织针对性演练,加强对专业装备的使用训练,努力提高其快速反应能力和综合保障能力。为此,需要根据应对各种特殊事件的要求,做好军队人力资源的统筹规划,形成统一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美、英、法等西方国家都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军队参与处置非战争危机的法律法令。美国在去年的“卡特里娜”飓灾后,其政府有关部门还专门提出,对限制军队救灾的法律进行修改。我军也应逐步建立加强应急管理的法律体系,使应急处置危机和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严密的法律规定,也可进一步科学规范军队处置非传统安全威胁的行动,为军队力量的合理运用提供更为科学的依据。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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