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自由因纪律而享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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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 06:41 解放军报 | ||||||||
一则关于“玻璃与窗框”的寓言颇引人思索。玻璃总抱怨窗框把自己限制得太紧了,窗框有一天终于发怒了,“那你就到外面去寻找自由吧”。当即,将“身子”松了松,玻璃顿时掉在地上碎了。人生亦如此,只有在纪律约束下才能享受自由;如果企图享受纪律外的自由,只能是“玻璃一样的下场”。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但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虎豹只能活跃于崇山峻岭,鱼儿只
法国思想家卢梭说,“世界上,没有人不热爱自由。因为放弃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做人的资格,放弃人类的权利”。但人是社会中的人,总是受着党纪国法、规章制度、社会关系和他人的限制,因而任何自由都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拥有充分的人生自由,但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拥有爱人的自由,但绝不能胡爱乱来;拥有言论自由,但不能无原则的瞎说乱议。自由,是知道该干什么干什么而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自由。所以,人生要正确处理自由与纪律的辩证关系。真正的自由,是在法律和纪律许可范围内行使权利的自由,只有意志与品德都经得起考验的人,才有资格享有。 有的人总认为自由是别人给的,总希望组织和领导对自己少管一点。其实,自由是内心的感受,不在于随心所欲,而在于能够时时顺心尽意;不仅要做好愿意做的,而且要做好自己不愿意做的,这就要养成遵章守纪的习惯,遵守的越自觉,自由也才会越多。“不自由”,有一个从不习惯到习惯的过程,成为一种素质,一种境界,一种修养,一种享受了,也就自由了。所以,要坚持学习党纪国法,持之以恒地养成在党纪国法下言行的习惯。只有这样,才能任何时候都不会有受约束的感觉,才能永远享受自由幸福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