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八省红军坚持三年游击战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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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11月26日 06:52 解放军报 | ||||||||
1934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开始长征时,中共中央决定留下红军第24师及地方武装共1.6万余人和部分党政工作人员,在中央苏区及其邻近地区坚持斗争。 中央红军主力长征后,国民党军继续向中央苏区腹地进攻,红24师和地方武装先掩护红军主力转移,后在瑞金、会昌、雩都、宁都四县之间地区进行的阵地防御作战中,因寡不敌众,遭受很大损失,苏区的全部县城和广大乡村被敌占领。1935年2月,中共苏区中央分
中央苏区及其他苏区的红军和游击队就地开展斗争,在国民党军绝对优势兵力的“围剿”“清剿”下,处于被包围被分割的状态,与中共中央、中央分局失去了联系,后来即分别活动在江西、福建、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和广东八省范围内,逐步形成15支独立作战的红军和游击队。 南方八省15个地区的红军和游击队,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坚持了长达三年的游击战争,牵制了大量国民党军,在战略上配合了主力红军的行动,完成了中共中央赋予的任务,造就了一批英勇善战的干部,保存了一支经过严峻考验的骨干队伍,为中国人民革命战争做出了重大贡献。毛泽东高度评价说:“这是我们和国民党十年血战的结果的一部分,是抗日民族革命战争在南方各省的战略支点。” (新华社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