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军观察:俄罗斯的动员监督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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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 00:18 中国国防报 | ||||||||
李晓东 李强 为确保各项动员准备有效推进和战时动员的顺利实施,俄罗斯在构建战争动员体系时,十分重视对动员监督制度的研究和建设,构建起一套较为完善的监督机制。 在立法时充分考虑动员监督,使其有法可依。1992年出台的《俄联邦国防法》、19
俄联邦政府是进行动员准备和实施的主导机构。其下属动员机构不仅是国家对动员准备和实施集中统一领导的部门,而且也是组织实施、监督落实的部门。根据《动员准备与动员法》规定,俄联邦政府在平时要“组织动员准备并对其实行监督,规定统计报表,在其职权范围内对俄联邦动员准备状况进行评估,并每年向俄联邦总统报告有关情况”;在战时总统宣布动员令后,要“在其职权范围内对俄联邦武装力量、其他军队、队伍、机构和特殊组织转入战时编制与编成的措施落实情况实行监督”。 此外,俄在制定一些涉及动员的具体法规条例时,也充分考虑和体现了监督检查的机制。如《战时状态法》、《紧急状态法》、《预备役公民军事集训条例》等法案中都有落实监督检查的有关条款。 在动员机构设置上,充分考虑动员的权威性,设置了专门的强力监督部门。俄联邦政府下设总统特别规划总局,具有对国家政府机关动员准备及动员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权力。根据其工作职能规定,总统特别规划总局可以监督联邦执行权力机关落实总统动员准备命令、指示及任务的情况。同时,总统特别规划总局还有检查联邦执行权力机关预备指挥所等特种设施的建设和使用准备情况等具体权力。1997年8月,俄罗斯成立了国家军事监察署。该机构隶属于总统办公厅,直接对总统负责,在业务上接受总统办公厅主任的领导。国家军事监察署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以总统的名义监督俄所有强力部门、机关和军队在动员准备、动员实施方面的工作情况,并将检查情况汇总后及时上报总统阅示。 加强动员监督有利于高质量地完成动员准备和实施。俄罗斯加强动员监督机制建设给我们以有益启示:一是要加强国防动员的立法工作,运用法律来规范和引导国防动员监督工作。二是要强化各级国动委的监督职能,使其真正成为可执行动员监督工作的实体机构,促进国防动员各项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地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