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党员受警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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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 06:32 解放军报 | ||||||||
新疆军区某部在年终总结时对4名“不作为”党员进行张榜公布,并责令限期改正。年初以来,为了激发党员干好本职工作,并团结和带领团员青年积极投身部队建设,该部党委建立并实行“不作为”党员警示制度,明确划出“不作为”党员底线,包括党员不能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能认真执行党组织决议、决定,上进心不足,模范作用不强,不能按时足额缴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等11种情况。此举有效增强了党员的先进性意识。(李德芳、李洪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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