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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必要核武未必违宪

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 06:48 解放军报

  新华社东京11月14日电(记者刘浩远)日本内阁会议14日通过的一份政府对议员询问的答辩书声称,如果以自卫为目的,日本拥有必要的、最小限度的核武器未必违反宪法,但坚持无核三原则。

  这份答辩书是针对众议员铃木宗男的质询意见书提出的。答辩书的内容沿袭以往的政府见解,将核武器讨论当作“纯粹的法理问题”。同时,答辩书称,“即使是核武器,在
必要的、最小限度内拥有它也未必是宪法所不允许的”。

  不过,答辩书表示,日本坚持无核三原则(即不拥有、不制造、不运进核武器),遵守相关法律有关研究、开发、和平利用核能的规定,作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缔约国,承担不接受、不制造核武器的义务。

  自10月9日朝鲜宣布进行核试验以来,日本执政的自民党政调会长中川昭一在不同场合一再宣称,日本应该就是否拥有核武器进行讨论。外相麻生太郎对中川昭一的观点持肯定态度。为此,日本朝野各党和民间团体纷纷批评政府纵容中川昭一的发言,在野各党派还要求首相罢免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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