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战备物资应该及时更换补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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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 08:19 解放军报 | ||||||||
编辑同志: 笔者最近发现身边一些同志的携行、运行等战备物资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的物资不齐全,有的不能根据季节的变换而及时更换,还有的同志竟选用一些平时用不上的废旧衣物来“充数”。与此同时,一些平时被消耗的战备物资亦未得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如:枕头包里塞进了空针线筒,给养库里放进了生锈、折“臂”的战备铁锹等。
上述问题的发生,一方面说明一些同志的战备观念淡薄,存在当“和平兵”的思想;另一方面,也折射出一些单位平时对基层官兵的战备工作检查、督导不够深入、细致,未能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问题,帮助基层扎实做好战备物资的存储工作。 我军《内务条令》第十三章第二百一十六条明确规定:部队(分队)各类战备物资,应当区分携行、运行、后留分别放置,并做到定人、定物、定车、定位。平时消耗性的战备物资应当及时补充;应急储备的战备物资应当定期更换,保质保量。因此,对战备物资的不齐备及老旧等问题,有关单位应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加以纠正和解决。 71697部队后勤处邹毅、杜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