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养狗之风向军营蔓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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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 06:32 解放军报 | ||||||||
编辑同志: 据卫生部公布的《2006年9月全国传染病疫情报告》,9月份,位列全国传染病发病死亡人数榜首的病种为狂犬病,全国共报告狂犬病病例393例,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36.93%,死亡318人。又据媒体报道,北京每年有上万市民被狗咬伤,而养狗的花费高达12亿元。看来,人们和狗这个“忠实的朋友”相处时,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当然,养小型宠物狗,如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行事,那也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应该得到尊重。但令人担忧的是,如今养狗之风逐渐向军营蔓延,特别是在部队机关、干休所等单位,这一现象比较普遍。我军《内务条令》第265条明确规定:“城市驻军不得在办公、宿舍区饲养家禽家畜。”可见,军营是禁止养宠物狗的,而将部队宿舍区视为普通居民区,或认为居住在军营的“老百姓”不受《内务条令》限制等模糊认识需要澄清。读者魏艾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