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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三省军人保险与地方社会保险接轨

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 11:08 解放军报

  沈阳军区与东北三省建立军地社会保险政策衔接机制

  本报沈阳10月31日电 朱九勤、记者孙兆秋报道:今天,复员到沈阳市的三级士官刘青春从保险公司得到好消息:他的养老和医疗保险从入伍那年算起,个人保险账户里一下增加了3万多元。这得益于沈阳军区与东北三省建立的军地社会保险政策衔接机制。

  据沈阳军区联勤部王少俊部长介绍,以前士官缴费达不到15年,复员后就享受不到与地方相应的养老、医疗保险待遇。军人保险和地方社会保险接轨后,退役到东北三省的军人和随军家属都会和刘青春一样,按照入伍或随军年限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

  1998年以来,军队相继出台了军人伤亡、退役医疗、退役

养老保险和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政策,较好地解决了广大官兵的后顾之忧。但军地社会保险政策衔接上还存在着关系不顺畅、操作不规范、办法不统一等问题,直接影响到官兵社会保险权益的落实效果。

  为解除官兵的后顾之忧,沈阳军区联勤部积极与东北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协调,对军地社会保险政策衔接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磋商,成立了由联勤部领导和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领导组成的“东北三省军地社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联合下发了《关于明确东北三省军地社会保险政策衔接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军地保险关系转移中的保险个人账户转移手续办理程序、保险资金转移方式以及接续时限等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为退役到东北三省的军人及随军配偶养老、

医疗保险待遇的落实提供了政策保证。这套机制的建立,充分体现了当地政府对广大官兵切身利益的深切关怀,有利于部队和社会的稳定;同时,也开辟了军民共建的新渠道,为军地联合建设
和谐社会
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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