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尼亚国防体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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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 06:15 解放军报 | ||||||||
根据罗马尼亚宪法规定,总统为武装力量最高统帅。最高国防决策机构为最高国防委员会,总统任主席,总理任副主席,其他成员有主管工业和贸易的国务部长、国防部长、内务部长、外交部长、情报局长、国务秘书兼总参谋长等。国防部为政府最高军事行政机构。武装力量由正规军和准军事部队组成。正规军分陆、海、空三个军种。总参谋部为最高军事指挥机构。总统通过最高国防委员会和国防部、总参谋部对全国武装力量实施领导和指挥。
罗马尼亚武装力量现役部队8.72万人。其中,陆军6.6万人,海军7200人,海军陆战队编有1个海军水兵营,空军1.4万人,作战飞机307架。罗马尼亚实行的是义务兵役制度,陆海空军士兵服役期均为12个月。军官最高服役年限:将官、校官60岁,尉官45岁。(张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