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总部颁发加强军队战备工程建设廉政监督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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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 05:40 解放军报 | ||||||||
本报北京10月25日电经中央军委批准,四总部近日颁发了《关于加强军队战备工程建设廉政监督的意见》,这是加强军队战备工程建设廉政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意见》的颁发实施,对于有效防止违纪违法问题、确保战备工程建设优质高效廉洁,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充分体现了胡主席和中央军委关于加紧推进军事斗争准备战备工程建设的指示要求,依据《建立健全军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建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纪委和机关部门一定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确保我军打得赢、不变质的高度,充分认清加强战备工程建设廉政监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军,从严治官,扎实抓好战备工程建设中的廉政监督工作,使战备工程能够经得起历史和战争的检验。要把战备工程建设廉政监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加强战备工程建设的指示精神,坚持工程建设与廉政建设一起抓,定期听取战备工程建设廉政监督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工作,真正负起战备工程建设廉政监督的领导责任。 《意见》强调,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到战备工程建设的每一项具体工作中。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集体违规的主要领导负责。对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既要查处直接责任人,还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