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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查黑中心为“必定起诉”陈水扁提七项理由

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 10:07 中国新闻网
民间查黑中心为“必定起诉”陈水扁提七项理由

     资料图:10月10日晚,台湾“百万人民反贪腐”行动发起“天下围攻”活动,大批倒扁民众在因股权之争引发SOGO礼券疑云的太平洋崇光百货前静坐。 中新社发 黄少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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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0月25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反贪倒扁总部决策小组成员、律师魏千峰和由60名律师和教授组成的民间查黑中心日前完成“民间版国务机要费调查报告”,强调陈水扁已涉及多项罪名,希望检察官公正判决。魏千峰主张“必定起诉”陈水扁的理由有七项:

  1、“国务机要费”有固定的“法定”用途,不得移做其它用途。

  2、陈水扁曾公开表示“抛弃刑事豁免权”,更何况刑事豁免权不能妨碍对伪造文书、贪渎的追究、搜索和扣押。

  3、陈水扁以“机密外交”为由阻却违法性,但“国务机要费”明明不可用在这方面,扁的说法是掩饰和隐瞒自己或亲友的犯罪。

  4、陈水扁任用不具

公务员身份的账房会计过手发票和费用核销,程序不合规定,显然是掩饰犯罪过程。

  5、陈水扁强调将“国务机要费”用在“机密外交”,单据就应该由“总统府”或“外交部”的公务单位负责;现在变成由夫人收集发票,与常情不符。

  6、发票项目什么都有,和“机密外交”全不符合、浮报严重。

  7、整个过程陈水扁与其夫人吴淑珍都知情,贪污不管多少,都是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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