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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防大学科研部:培养联合作战指挥人才

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 05:52 解放军报
   国防大学科研部

  胡主席指出,必须采取超常措施,加快解决人才匮乏特别是联合作战指挥人才不足的问题。这一重要指示,深刻揭示了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一矛盾,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更新的起点和更高的层次上谋划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

  人才建设的重中之重

  现代战争的基本形态是一体化联合作战。与传统战争相比,信息化作战“联”的范围更广,“联”的程度更高,“联”的层次更深,“联”的难度更大,对联合作战指挥人才的要求更高。谁能率先抢占联合作战指挥人才的“战略高地”,谁就有更多赢得未来战争的砝码。

  推进我军军事训练由机械化条件向

信息化条件下转变,是我军军事训练面临的新的历史任务。信息化条件下军事训练的关键是联合训练,其内容、方法和手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没有一批联合意识、联训能力强的优秀人才,我军军事训练的战略转型将面临更大的困难。

  我军联合作战指挥人才的培训起步较晚,迫切要求把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作为加速完善新型院校体系的突破口。

  把握新的特点规律

  超前培养。今天的人才,是为了明天的使用。对于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其培训对象、内容、层次、模式应力求提前筹划。

土耳其、埃及军事院校从上尉军官即开始进行联合培训。加拿大军队从生长军官起实行陆、海、空军学员同校培训。美、英、德等西方国家军队联合指挥与参谋培训,大多是从少校军官开始,平均年龄约30岁。

  全程培养。一名优秀联合作战指挥员的成长,大约需要25年左右的时间。由于培训周期长、时间跨度大,全军院校应分工负责、接力培训、全程打造。美军联合指挥军官要经初、中、高三级院校6次培训,其中至少有一次联合参谋培训、一次联合指挥培训,才有晋升为高级联合指挥员的机会。

  按岗培养。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具有明确的岗位区分、严格的任职标准,应遵循因岗施训的原则,而不以职务晋升为目的。联合指挥的培训对象,应是指挥军官或准备担任指挥职务的军官。

  复合培养。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施训主体多元,课程设置复杂,教学方法多样,必须院校部队齐抓共商,理论实践互动,三级院校接力培训。如在提高院校等级、延长学制的同时,将指挥院校与工程技术院校合并,推动“多功能型”联合作战指挥人才的成长。

  抓住五个关键环节

  构建全程优化、分工科学的培训任务体系。合理的训练任务分工,是确保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体系的关键,应依据我军初、中、高三级指挥院校体系,科学确定三级指挥院校训练任务。初级指挥院校,应重点招收已完成“基础教育合训”的生长军官和地方大学毕业生,实行普遍式教育,培养初级指挥员的联合意识;中级指挥院校,应招收已完成本兵种系统培训的基层指挥军官,实行提升式教育,通过军兵种间的交叉培训,打牢联合作战的理论基础;高级指挥院校,应主要招收已完成本军种系统培训的中高级指挥员和高级领率机关参谋人员,实行英才式教育,重点形成联合作战指挥能力。

  构建特色鲜明、运行高效的培训模式体系。在保持三级培训体制大体稳定的情况下,应通过创新组训模式,将指挥军官培训区分为基本培训、继续培训和跨军种交叉培训,逐步把继续培训与基本培训作为军官晋升的必备条件。应巩固逐级培训,增加短期培训,扩大交叉培训,合并同类培训。要把从青年学生晋升为初级军官的培训作为基础;把尔后的晋升培训作为三级培训的补充,跨军种交叉培训应从营职军官开始。

  构建内容先进、衔接有序的培训课程体系。联合作战指挥人才的成长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应建立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三级课程体系,避免内容交叉重复、空档遗漏。初级指挥院校,应主要完成本兵种技术、战术培训,同时进行本军种内其他兵种、专业知识、技能的学习;中级指挥院校,应在培训本军种合同战役战术知识的同时,对其他军兵种的学员进行交叉培训,使之掌握联合战斗指挥的基本理论;高级指挥院校,应重点学习联合作战、联合指挥、联合训练、联合保障知识,并学习国家安全、军事战略和相应的政治经济理论。

  构建因人而宜、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体系。联合作战指挥人才的培训,在各个阶段有不同特点和要求。初级指挥院校应侧重于课堂讲授、案例分析、现场教学的方法;中级指挥院校主要是通过系统的理论灌输,辅以想定作业、对抗推演等形式;高级指挥院校则应采用研究式教学方法,通过互动研讨、案例分析、情景模拟、想定作业、对抗推演、联教联训联演等,实现课堂与战场的对接。

  构建动态多元、开放共享的教学力量体系。开放式办学,有利于实现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训资源的全军共享。三级院校都要充分利用军队、社会甚至国际人才资源,建设教授、教官、外聘专家三位一体,功底深厚、经历丰富、教学能力强的教研队伍。应建立教员资格认证制度,选拔有实践经验的优秀联合作战指挥员到院校担任教员。应建立全军院校师资互聘互用制度,加大院校教员和部队干部的交流力度,走开院校干部到作战部队实践锻炼的路子。

  处理好若干重要关系

  联合作战指挥体制与联合作战指挥人才的关系。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是培养联合作战指挥人才的前提。在联合作战指挥体制尚未完全建立的情况下,超前培养和储备一大批联合作战指挥人才,有利于联合作战意识的形成,有利于联合作战理论的创新,有利于联合作战指挥教员队伍建设,有利于联合作战指挥体制的最终建立。

  军兵种指挥人才与联合作战指挥人才的关系。军兵种指挥人才是联合作战指挥人才的主要来源。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则是我军人才建设“宝塔式”群体结构的塔尖。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必须从优秀军兵种指挥人才中严格选拔培养。中级指挥院校应设立重点班次进行交叉培养;高级指挥院校则应设立相应的专门机构,进行集中培训,并集中全军的优质教育资源,实施重点投入、重点培训、重点保障。

  法规建设与人才培养的关系。联合作战法规建设是构建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体系的基本依据。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是一项长效工程。只有将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才能确保这项工作持续、健康、和谐发展。我军应大胆借鉴外军的成功经验,加紧制定《联合作战指挥岗位任职标准》和《联合作战指挥院校教研岗位任职资格》等法规。

  院校培养与部队实践的关系。院校是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的主渠道,部队则是他们最终锻炼成熟的大舞台。院校和部队只有通力合作,才能确保人才培养质量。院校要积极挖掘潜力、盘活现有资源,不断拓展与部队教学协作与学术交流的空间。部队要把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当作自己分内的工作,在推荐教研人才、提供实践岗位、建立教学基地、组织参观见学、开展联教联训方面,为院校提供便利,架起院校与部队合力培养联合作战指挥人才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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