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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父还债

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 05:33 解放军报
舒启东

  国庆节前,某团三级士官刘斌回家乡平阴县霍庄村探望病重的母亲时,顺便用积攒的5000元现金偿还了父亲生前欠村民田振国的部分债务。53岁的田振国说:“孩子,在部队长出息了,叔为你感到高兴呀。你家生活也不宽裕,10年、20年再还也没关系。”

  刘斌的父亲生前在平阴县城与人合伙开了一家木材厂。2004年底,因为企业要扩大规模,他从农信社贷款2万元,同时向朋友田振国等人借款3万元。正当生意刚红火时,他却
因操劳过度,突发脑血栓住进了医院,于去年5月医治无效病逝。刘斌清点父亲遗物时,发现共有债务9万多元,除别人欠父亲的4万多元外,父亲欠他人5万元。有人劝他,合同都是你父亲签的字,人死账灭,不承认也没啥。但刘斌没有听从这一“建议”。他认为,做人要讲诚信,要不自己也对不住九泉之下的父亲,对不住部队的多年培养。于是他回家后,把父亲所欠款项进行了认真统计,并把所有债主和木材场的工人都叫到家里,当面向他们表态,一定要替父亲还清债务和所欠工钱。

  刘斌每月一领到工资,便拿出500元零存整取用于还债。他的妻子在家种地,孩子才两岁,母亲患脑瘤多年,医药费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即使这样,也没有动摇刘斌替父还债的决心。

  刘斌表示,即使自己生活清苦一些,也要坚持把剩余的债务全部还清。刘斌的举动感动了亲朋,在社会上也引起反响,一些欠他家款项的人陆续找到刘斌,表示要还清债务。团政委冯奕感慨地说:“刘斌用实际行动为我们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作出了好样子!”(本报济南10月1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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