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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退出现役的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将继续参加保险

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 11:22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9月18日电(记者胥金章、王东明)解放军总后勤部有关部门负责人18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透露,未退出现役的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将继续参加军人退役医疗保险。

  这位负责人介绍,在此之前,因为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在退役后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在被评定相应的残疾等级后他们即不再继续参加军人退役医疗保险。民政部、财政部、劳
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联合下发了《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规定从2006年起,退出现役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按属地原则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为保证六级以上残疾军人退出现役后与地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接轨,总后勤部在日前下发的《关于军人退役医疗保险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中对相应政策做了调整。

  《通知》规定,在2006年9月1日前被评定为六级以上残疾等级且已退还个人缴费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所在单位联(后)勤财务部门从10月起负责为其重新建立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每月按规定数额缴纳军人退役医疗保险费;在9月1日后被评定为六级以上残疾等级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不再退还个人缴纳的军人退役医疗保险费,每月按规定数额继续缴纳军人退役医疗保险费。国家按个人缴费的同等数额给予补助,并记入个人账户。

  被评定为六级以上残疾等级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退出现役时,由所在单位联(后)勤财务部门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总后勤部《关于军地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问题的通知》规定,办理保险关系转移和保险金给付手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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