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为荣誉走邪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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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 06:32 解放军报 | ||||||||
据某都市报报道,一家国有企业的领导,因为没有评上劳模而对组织和同志怀恨在心,于是到处给上级领导写告状信,说某某生活作风有问题等等,蓄意制造混乱。事发后,受到组织上的严肃处理。读罢这篇报道,令人感慨。 人们向往成功、追求荣誉,这是无可厚非的。但如果名利思想太重,不能正确看待个人得失,有了荣誉就骄傲自满,得不到荣誉就怨天尤人,甚至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荣誉,
“见第一就争,见红旗就扛”,争先创优,是我军的优良传统。但争先不仅仅是为了争名次,创优也不仅仅是为了获取荣誉。追求荣誉是为了激励自己奋发向上,但绝不是终极目的。立功受奖是证明自己的重要标准,但决不能成为惟一标准。有没有荣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是否真正努力过、奋斗过,是不是成为一名合格的军人。因此,应该树立正确的荣誉观,正确对待得失,既努力争先创优、勇当表率,又淡泊名利、宠辱不惊。 荣誉问题,一方面个人应该正确对待,不为虚荣所累。另一方面,作为单位的领导,也有教育引导的责任。处事要出以公心,本着对党和人民的利益负责、对军队建设负责的态度,力求公开公正,坚决抵制各种人情关系和歪风邪气,切不可在评功评奖时搞暗箱操作,甚至权钱交易。领导机关更应该做好表率,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随便插手基层敏感事务、干扰基层正常工作秩序。实施奖励之后,要注意掌握官兵的思想动态,特别是对一些平时立功受奖愿望比较强烈、自我感觉良好的人,尤其要有针对性地加强跟踪了解,及时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获得奖励的人员,也应该教育他们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对没有获得奖励的同志,应该帮助他们分析原因,找准差距,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