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处罚违法逃避人防建设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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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 08:42 中国国防报 | ||||||||
本报讯林国兵、特约通讯员范佳喜报道:8月15日,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法院对该县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人民防空法》一案进行强制执行,依法征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10万元。至此,一起未履行人防义务的案件以人防部门胜诉画上句号。 今年4月,该县人防办在检查中发现,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开发建设的项目中,存在违法逃避修建人防地下室的现象。经查,该公司在未到人防主管部门办理手续的
据了解,该县人防部门针对部分单位和个人依法履行人防义务的观念不强的现象,联合县有关部门加强对人防行政执法的指导。2004年以来,全县共查处违反人防法规的行为和问题41起,责令15家建设单位和开发商补办了人防“结建”手续,对5个办理了人防手续,但未履行人防义务的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