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巴推进双边反恐协定 重点打击东突等势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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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 06:02 解放军报 | ||||||||
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记者吴晶、白瀛、周雷)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批准了旨在推动中国和巴基斯坦在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领域合作的《中巴打击“三股势力”合作协定》。此间专家认为,中国正在试图构建一个国际协作网络以打击恐怖主义。 “这一协定获得立法机构的批准对于双方深化打击‘三股势力’的合作具有深远意义。”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反恐怖研究中心主任李伟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认为,这虽
李伟说,目前全球反恐的努力包括联合国框架下的全球性反恐协定、区域性反恐协定和双边反恐协定。全球性反恐协定由于各国所受恐怖威胁、利益取向以及国情不同而在合作深度上逊于后两者。因此,世界各国应在加强双边反恐合作的基础上,促进多边协定,争取全球性协定。 《中巴打击“三股势力”合作协定》是中国继与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之后与外国签订的又一个打击“三股势力”的双边合作协定。 李伟说,随着中国和巴基斯坦战略合作的不断加深,合作打击“三股势力”成为双方对安全需求不断增加的需要。巴基斯坦边境由于地形复杂,成为基地组织和“东突”恐怖分子藏身和活动的集中地带,因此“9·11”恐怖袭击和阿富汗战争后,巴基斯坦在国际社会反恐的地位和作用上升。 目前中国面临的最大恐怖威胁就是“东突”,在巴基斯坦边境需要巴方支持打击;巴基斯坦国内也面临“三股势力”的威胁;中国在巴基斯坦的投资和援助项目也不断受到恐怖袭击事件上升的干扰。 “因此,共同打击‘三股势力’是中巴双方互利互惠的协定,对于维护中国的国家利益,推动双方在该领域的务实合作,十分必要。”李伟说。 李伟指出,两国政府签署的双边协定从法律上讲属于国际法的组成部分,如果与国内法发生抵触就要服从国内法。但双边协定在获得立法机构的批准后将与国内法接轨,取得国内法的效力,这将极大地推动双方执法、司法以及情报安全等部门的合作。 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举行期间,中国和哈萨克斯坦联合举行了反恐演习。李伟说,近年来中国分别与上海合作组织和俄罗斯举行了反恐军事演习,此次中哈反恐演习在字面上少了“军事”二字,说明在合作内容上已从军事扩大到双边边境、司法合作、情报共享等领域,以发现和改进反恐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这也是中哈双方为贯彻协定而做出的具体行动。”李伟说。 他强调,中国的反恐努力正在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认同和支持。然而,中国的反恐斗争也面临着与国际反恐斗争同样的困难:一些国家在反恐问题上采取双重标准,有的国家从自身利益或受到威胁出发,不将“东突”、车臣等一些势力归为恐怖势力。 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认为,中巴协定的内容符合中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批准该协定,有利于中巴两国加强在打击“三股势力”领域的合作,有利于促进两国友好合作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