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通过廉政条款强调严惩公职人员家属腐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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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07月23日 14:23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7月23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民进党“全代会”今日通过“廉政专章”与“廉政条例”,强调公职人员家属人员以权谋私,将同样遭受严惩。 据报道,民进党“全代会”今日进入第二天议程,上午9时45分,民进党主席游锡堃宣布通过“廉政专章”与“廉政条例”,提升“廉政委员会”的级别,以宣示强化廉政形象的决心。
报道说,民进党表示,所有重要公职人员,因掌握庞大“行政”及“立法”权力与资源,易滋生贪腐行为,其家属更常借此对外以权谋私,为防止弊端,对公职人员的重要家属亦应予适用。 据报道,民进党“廉政专章”重点主要包括提高“廉政委员会”的定位级别,使之与“仲裁委员会”并列同一级别,并明订其组织法源依据;明列违反廉政行为,需由廉政委员会主动进行调查并作成处分建议交中评会裁决;将既有的“廉政委员会设置要点”,提升级别为“廉政条例”;以及明订廉政委员会组成方式。 尽管如此,岛内各界仍将焦点锁定在近来陈水扁女婿赵建铭、台当局前“内政部次长”颜万进等所引发弊案对民进党的冲击。民进党今天通过的“廉政条例”中,明确地加上“赵建铭条款”,将原本规划适用对象,从民进党党员、政府官员,扩大到众多民选公职之重要家属成员,如配偶、直系血亲尊亲属、卑亲属及其配偶。 不过,报道说,与会发言代表在讨论时,均未提及相关弊案问题。(郭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