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在伊春市启动 | ||||||||
---|---|---|---|---|---|---|---|---|
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 06:26 解放军报 | ||||||||
据新华社北京7月20日电(记者董峻、孙英威)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20日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林业局日前批复黑龙江省伊春市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这标志着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启动。 据国家林业局资源司司长肖兴威介绍,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对浅山区林农交错、相对分散、零星分布、易于分户经营的部分国有商品林,由林业职工家庭承包经营;对大面积
试点的范围是,伊春林区具有代表性的5个国有林业局中的15个林场(所),试点规模仅限于商品林地,面积为8万公顷,公益林地不纳入试点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