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新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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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 06:37 解放军报 | ||||||||
据新华社沈阳7月9日电(记者姚剑锋)记者从辽宁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辽宁省日前下发的《关于落实调控房地产市场有关土地政策的通知》要求,新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而通常这些新地皮都在市区边缘,这意味着辽宁的城市规模将得到有效控制。 据辽宁省国土资源厅介绍,今后房屋开发将更多地选择城市存量建筑用地,那些城区之内土地结构不合理的区域也将被重新规划为居民住宅。辽宁今后旧城改造的场面将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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