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不要重“奖”轻“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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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 15:43 解放军报 | ||||||||
近段时间,不少单位结合半年工作总结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可笔者发现,有些单位在奖励时过于注重了物质上的“奖”,却忽视了精神上的“励”,致使一些同志把奖励当作努力工作后应得的报酬,注意力也多放在了“奖多少东西、发多少奖金”上,甚至个别同志有“奖”就上,没“奖”就让;“奖”多了就努把力,“奖”少了就松松劲。这显然与奖励的初衷和目的是相背离的。
实践证明,在奖励的问题上不能正确进行和引导,就会出现重物质“奖”轻精神“励”的现象,导致原本应当发挥的“鼓励先进、激励后进”的作用受到削弱甚至扭曲。因此,奖励不能重“奖”轻“励”,更不能只“奖”不“励”。 要看到,奖励是促进工作的一种有效手段,是对个人或集体、单位在某件事、某段时间工作成绩的肯定和赞许。顾名思义,它包括物质上的“奖”和精神上的“励”两个方面。其中,“奖”仅仅是一种刺激性手段,“励”则是提高思想境界和工作积极性的一剂良药。因而,各单位在实施奖励工作时,一定要端正指导思想,在发挥奖励的激励引导作用上多做文章。同时,受奖励的同志也要目光长远,头脑清醒,切不可物质利益至上,被一时的“奖”而左右自己的工作和言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