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有关部门3年处理23起危害军事设施安全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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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07月02日 16:15 中国国防报 | ||||||||
本报讯 李建平、吴继水、特约记者申进科报道:6月26日,记者从空军有关部门获悉,他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国防利益,3年依法处理23起各种纠纷和12个历史遗留问题,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上千万元。 据空军有关部门领导介绍,某港口城市新建输油管线,按规划需从空军一个看守机场土跑道外侧泄洪沟边沿穿过。他们现场实地察看后认为,这个旧机场处于重要的战略地位
在国防利益和眼前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他们树立正确的利益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某仓库为发挥空余场地的资源优势,准备将营区周边的一块2万多平方米场地出租给一承租商兴办物流市场。他们接到出租请示后,及时对该项目进行审查,发现该出租场地离库区近,危及仓库安全。于是,他们及时向该仓库领导讲明《军事设施保护法》中有关“军事禁区、军事行政区内的空余房地产不准出租”的规定,协助仓库做通了承租商的工作,避免了可能引发的安全问题和军地纠纷。 编后 把执法的“关口”前移 危害军事设施安全的问题近年来时有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空军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军事设施保护法》,坚持把执法的“关口”向前移,一方面对侵犯国防利益、危及军事设施安全的行为,及时高扬法律之剑,依法办事,避免“侵犯”形成事实;另一方面,对一些单位和部门盲目追求小团体利益而危及军事设施安全的倾向,及时进行教育,严格把好立项论证关,避免“自损”形成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