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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军事评论:科学认识战争制胜机理

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 20:07 解放军报

  张伊宁

  导读视点

  △思考当代军事斗争准备,亟待注入科学精神。从战争制胜机理上把握力量优劣与战争胜负问题,有利于理清思路

  △认识战争规律的科学性,在于深刻领悟其中的复杂性与盖然性,让我们的头脑丰富起来。任何简单化的描述都不可取

  △战争制胜的核心问题是如何牢牢把握主动权。不讲力量不是我军的制胜传统,只讲力量同样不是我军制胜传统

  “以劣胜优”不是新话题。对这一命题,有人赞成,有人反对,有人疑惑。争议的核心,实际上是如何科学地认识战争规律,特别是如何在军事斗争准备中科学认识和运用战争的制胜机理。

  研究战争胜负的规律需要科学思维

  战争活动的复杂性、不可逆性,决定了指导战争是天下最难的事情之一,特别需要科学思维,从最不容易看清规律的战争中找出规律。

  过去曾有人依据中国革命战争实践,认为“以劣胜优”、“以弱胜强”是革命战争规律。这种说法,既不完全符合历史经验也不科学,已退出了历史舞台。

  现在不少人认为,优胜劣败、强胜弱败才是战争的普遍规律。这种说法,具有常识性道理,但仔细审视,其对战争规律的表述也不够科学,把战争制胜机理简单化。

  首先,“强胜弱败”是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的观点,是生物界的自然规律,把它简单套用为社会规律,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反对的。当西方有人提出“社会达尔文主义”,用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为殖民主义以至法西斯的行径张目时,遭到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明确反对。经典作家认为,低级物质运动形式的规律不可能完全反映高级物质运动形式,不能简单照搬。这有点类似计算机中的高配置系统可以兼容低配置系统,而低配置系统不能兼容高配置系统一样。社会达尔文主义把人等同于动物,流于荒谬。

  其次,这个规律好像不够客观,中国革命战争22年,蒋介石的军队强了20年没有胜,毛泽东的军队强了不到两年就胜了,这里仅仅是强和弱的事吗?美国当年在越南战场上失败好像也不是因为弱而败。

  其三,科学规律,必须逻辑周延,不能出现证伪。如果有一只黑天鹅,那么“天鹅是白的”这一全称判断就不成立。战争史上,固然有大量强胜弱败的战例,但也有许多以弱胜强的战例。毛泽东当年在《论持久战》中曾一口气举了十个战例,详述弱小之军可以打胜仗。“强胜弱败是战争规律”的全称判断不成立,经不起逻辑检验。

  其四,说“强胜弱败是普遍规律,以弱胜强是特殊规律”,这里的普遍和特殊说的是“多数”和“少数”的涵义,使用的不是科学语言。所谓战争的普遍规律,是贯穿一切战争现象中的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不是什么多数情况下的规律,称为某论阈普遍规律的在阈内不应有例外。

  其五,如果说“强胜弱败是战争普遍规律”成立,在实践中岂不意味着中国革命战争干的是一件反规律的事情?有人说,并不矛盾,恰恰是立足以弱对强的实际,遵循强胜弱败的规律,实现了以强胜弱的结局,是对强胜弱败规律的实际运用。这就是说,正确运用规律也可以做反规律的事。用现代科学的话说,反规律也是规律。那么,战争制胜的反规律又是什么呢?

  以上疑点表明,“强胜弱败是战争普遍规律”的说法有点简单化,用它去说明战争复杂的制胜机制和制胜机理,令人怀疑。事实上,目前我们在此问题上已经遭遇歧解和困惑。在国防和军队建设贯彻落实

科学发展观的今天,有必要重新认识这个命题。

  战争制胜机理的复杂性表现为多因制胜、弹性规律、不平衡作用

  强胜弱败和以弱胜强都是战争史上客观存在的历史现象。而战争的制胜规律则是隐藏在这些现象背后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那么,如何认识战争的制胜规律和机制呢?

  首先,战争同时存在多种制胜规律,表现为规律群的作用。

  战争有多少制胜因素,就会有多少制胜规律。判断某一种东西是不是战争的制胜规律,主要取决于它是不是战争的制胜因素。例如“多兵之旅必胜”今天还是不是战争的制胜规律?就要看兵员数量能不能单独构成战争的制胜因素。我们说,在

信息化条件下的现代战争中,战争的胜负已经主要不是取决于兵员的数量,而是取决于兵员的质量。因而,多兵已经不是现代战争的制胜因素,一般也就不可能成为现代战争的制胜规律。

  在复杂的战争中,众多的制胜规律是同时起作用的,表现为一种规律群的作用,一种非线性的“场”(战场)效应。其中,每一种规律的作用都带有统计学特征,表现出某种概率和“弹性”。这种情形,用毛泽东的话说是“盖然性”。当年苏联军事理论在研究战争规律时,就曾认为战争规律有两种不同情况,一种是力学规律,一种是统计学规律。前者是说具有牛顿力学所代表的那种带有近代决定论特征的规律,即所谓“铁”的规律,绝对的必然性。后者是说具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所代表的那种带有大数统计(即统计学)特征的规律,即带有概率的规律,相对的必然性。按照现代科学的观点,力学规律一般是反映简单系统的规律,统计学规律是反映复杂系统的规律。战争,不是简单系统,而是复杂系统。战争的胜负规律,一般不同于力学规律,更像统计学规律。

  在这个意义上,讲战争的制胜规律一般不要轻言“必胜”,轻言“铁的规律”。那种“强必胜”、“弱必败”、“正义必胜”、“非正义必败”的说法,虽然可以在其他意义上针对某种情况而合理地使用(事实上人们确实是在多种含义下使用的),但需要指出的是,这类说法都不是反映战争制胜规律的科学语言,不能简单地把它们说成是区别于牛顿模式的现代科学意义上的战争制胜规律。因为这些说法虽然反映了战争制胜的某些规律性,但忘记了同时还有其他众多规律也在起作用,忘记了各种规律的作用都带有概率特征,因而表述得过于绝对,不符合现代科学性的要求。

  战争是人类最复杂的实践活动,战争的进程和结局从来都是异常复杂的,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任何简单的或线性的描述来概括战争制胜规律,都是不准确的。

  其次,战争制胜规律的作用是不平衡的,其作用机制表现为多和一的统一。

  战争的制胜规律多种多样。这并不意味着各种规律的实际作用是均衡或平衡的,相反,是不平衡的。这种不平衡表现为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各种规律并非一般高,一样重,作用概率相同。一般说来,实战中力量制胜规律的作用概率更偏大,分量更偏重,地位也偏高。通常我们讲,“战场上要靠实力说话”,“每战集中绝对优势兵力或火力,易于夺取战役胜利”,“以优胜劣是定律”等,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而谋略制胜,突然性制胜,是决定战争胜负的重要因素,但一般不是经常起作用的基本因素。

  另一种情况,虽然战争中多种制胜规律同时发生作用,但在每一次的胜负较量中必定有一种规律起主要的和决定的作用,其他规律则起着辅助的但却是不可缺少的作用,表现出某种多和一的统一。这就是说,在各种制胜规律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必然会主要由于某一制胜规律的实际作用或突出作用,引起战争中某一节点或某一环节的骤变或剧变,因而锁定或扭转战局。多种规律影响和决定战争的胜负是绝对的,究竟哪一种规律决定战争的胜负则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同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战争的进程和结局就是这样一种既确定又不确定的过程。科学认识战争的制胜规律,需要注意认识和领会其中的复杂性,让我们的头脑丰富起来,而不是走向简单化。

  以把握主动权为研究军事斗争制胜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理论不仅仅是为了解释世界,更重要的是要改造世界。研究战争胜负的规律性,最重要的是运用对规律的认识去指导战争和战争准备,创新克敌制胜的军事斗争实践。

  首先,研究军事斗争的制胜问题应以主动权为核心。

  战争胜利的必然性既存在于众多的可能性之中,又存在于人们将可能性变为现实性的努力之中。要高度重视敌对双方的力量对比,但也要重视研究力量优劣的转化问题。力量是进行战争的前提条件,力量的强弱和优劣是决定主动或被动的客观规律。一般地说,力量强和优的一方往往拥有战争中的主动,因而获胜面更大。所谓“力量制胜”的意义就在这里。然而,力量只是胜利的基础和可能,要将可能性变为现实性,还要取决于复杂的交战过程和多种制胜因素的交互作用,还要取决于战争双方互争优势和主动的能动实践。在这个意义上,将“力量制胜”表述为“力量是制胜基础”也许更为准确。

  人类在战争中强烈地表现出自觉的能动性特点。这里所说的自觉能动性,是战争中符合于客观事实的正确的思想和行动,即正确的战争指导和巧妙的力量运用。毛泽东说:“战争指挥员活动的‘舞台’,必然建筑在客观条件许可之上,然而他们凭借这个舞台,却可以导演出很多有声有色、威武雄壮的‘戏剧’来。”如果说战争实力是“舞台”,战争是“戏剧”,那么,将“舞台”和“戏剧”联系起来的则是战争中人的自觉能动性。战争制胜的核心问题在于主动与否,战争胜负的大文章取决于战争中人的自觉能动性。这种自觉能动性不仅是在力量优劣的基础上影响和决定主动与否的重要因素,而且是变胜利的可能性为现实性的决定性因素。这一点,不论对强者还是弱者都适用。强者要把强势变为胜势,同样需要实施正确的战争指导。弱者要想变被动为主动,变劣势为优势,更需要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具备力量优势,但战略战术不当,强军也会打败仗。相反,力量相对劣势,但战略战术正确,弱军也有可能打胜仗。这里的道理,早已为战争实践充分证明了。

  另外,民心、士气、道义、作战精神、战场环境、自然条件、国际援助等也是制胜的重要因素。

  由此而论,战争制胜除了取决于力量优劣,也取决于主动与否,所有的制胜因素在实战中都与夺取和保持战争主动权息息相关,都要靠人的自觉能动性来实现。

  其次,从复杂的战争制胜机制正确理解我军的制胜传统。

  不同的军队,在制胜思想上既遵循普遍规律,又有不同传统。这些不同传统出自不同的国情军情,具有某种自身的合理性。研究外军,要重视研究他们的制胜特点,但不要神秘化,逢战必讲优势的美军过去不是今后也不会仗仗都打胜,美军侵朝战争和侵越战争的失败说明“以优胜劣”不是“铁的规律”,根据就在上面所说的复杂的战争制胜机制之中。

  我军打仗,无论过去还是现在,只要有可能,就要力争取得战争的力量优势,既使“杀鸡”,也用“牛刀”。如果在战争全局上处于劣势,也要力争在战役和战斗中形成局部优势。此类战例,在中国革命战争中俯拾即是。总结我军的制胜特点,可以说是:有力量优势,坚决打;没有战略优势,争取创造战役战斗优势打;不怕强敌,该打照打,只是巧打罢了。我军不讳言“以劣胜优”,因为复杂的战争制胜机制为“以劣胜优”留下了可能性空间,只是空间小,难度大。那种认为“‘以劣胜优’不符合规律,是伪科学”的说法,过于武断。

  这里,回顾一下粟裕的作战实践不无裨益。粟裕是集中优势兵力的大师,解放战争初期的“七战七捷”曾深得毛泽东赞赏。粟裕认为,改变敌优我劣的形势,必须坚持战役战斗上的以多打少原则。但在敌强我弱的总形势下,每次战役战斗都对敌达成优势是困难的,战役战斗上的以多打少不是绝对的,只能是相对的。如果指挥员能够根据战场实际和可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仅在战略上,而且在战役、战斗上也要以少胜多”,但“需要发挥灵活机动的军事指挥艺术。”

  我军是从战火硝烟中搏杀出来的百战之师,长期的军事斗争实践锻造了我军的“威势”,锻造了我军在制胜问题上特有的根和魂。在这个根和魂之中,除了敢于斗争、敢于胜利的战斗精神,还有善于斗争、善于胜利的科学精神。用毛泽东的话说,“不但要有压倒敌人的勇气,而且要有驾驭整个战争变化发展的能力。”这一切,不是“强胜弱败是普遍规律”一句话所能概括净尽的。道理很明显,决定战争的胜负,力量非常重要,但力量不是惟一因素。不讲力量,不是我军的制胜传统;只看力量,也不是我国的制胜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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