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发言人:中国对军品出口一向慎重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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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 07:4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13日电(白洁张诗婧)外交部发言人姜瑜13日在例行记者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有关组织攻击中国向动乱国家出口武器的指责是毫无根据的,与事实不符。 姜瑜说,中国对军品出口一向采取慎重、负责的态度,并遵循以下三项原则:有助于接受国的正当自卫能力,不损害有关地区和世界的和平、安全与稳定,不干涉接受国内政。
姜瑜表示,在常规军贸领域,中国与许多国家有着正常的合作,这些合作符合中国的军贸政策、法规及承担的国际义务。 她说,中国所有的常规军品包括小武器的出口管制,均以《军品出口管理条例》为准,实行统一的军品出口管理制度。中国还建立了武器出口的最终使用者制度,防止武器通过第三方流落到热点和敏感地区。 据瑞典斯德哥尔摩国际和平研究所提供的数字,从2000年到2004年,在常规武器出口方面,美国为259.3亿美元,而中国为14.36亿美元,只有美国的约1/20。(完) 中国适当出口武器合理合法 未引起人道主义灾难 新华网北京6月12日电(记者李宣良全晓书)“中国按照国际游戏规则,适当出口常规武器,是合理合法、无可指责的。”军控与裁军问题专家、中国军控与裁军协会研究部主任腾建群12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中国对有限的武器出口进行了严格的管制,并没 有危及地区和平,也没有制造人道主义灾难。 12日,国际人权组织“大赦国际”发表了一篇有关中国武器出口问题的报告,指责中国向缅甸、尼泊尔、苏丹、非洲大湖地区等大量出口武器,引起了这些地区的局势紧张,并导致了人道主义灾难的出现。 针对这种指责,长期研究中国军控与裁军问题的腾建群说:“中国在军事装备及其技术转让问题上,严格遵循有关国际协定,并进行了严格自律,这种指责是无中生有和不负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