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柔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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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 06:06 解放军报 | ||||||||
在鲁西北有这样一位女法官,她先后将两个儿子送到部队建功立业,业余时间无偿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服务,帮战士解决涉法问题50多个,今年被山东省表彰为“十佳兵妈妈”。她,就是山东省茌平县人民法院一级法官刘希珍。 一次,刘希珍到某部进行普法教育,战士小陈问她:“为讨公道打人算不算违法?”刘希珍感到问题有些蹊跷,便深入了解,方知小陈家的树被邻居砍了,父母还遭到殴打,
在广州军区某部服役的茌平籍军官黄某的爱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就被无故解聘。经劳动仲裁,问题仍未解决,黄某的爱人将单位告上法庭。刘希珍受理案件后,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先后3次进行调解没有结果,便依法做出判决,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补发黄某爱人应得的收入。结果一出,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黄某打消了请假回家的念头。 在第二炮兵某部服役的王军强的大伯年高体弱,是村里的“五保户”。可近几年,村里拒绝继续赡养这位老人,把他推给王军强,王军强便写信求助刘希珍。刘希珍来到王家所在的村庄,找到村支书。村支书却说:“你也看到了,村里实在是太穷才这样。”刘希珍根据实际情况,报请组织同意,对这个贫困村进行帮扶,并且每月给老人20元钱。一年下来,村里的收入逐渐有了起色,村干部无不感动,痛快地承担起了赡养老人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