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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汝波:《孙子》释疑三则

http://jczs.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 17:44 舰船知识网络版

      声明:本文为中国孙子兵法研究会供《舰船知识网络版》独家稿件。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兵闻拙速,未睹巧之久”

  对《孙子兵法·作战篇》中“故兵闻拙速,未睹巧之久也”这句话,不少读者反映不好理解。有必要做进一步说明。

  曹操注此句说:“虽拙,有以速胜。未睹者,言其无也。”杜牧注:“虽拙于机智,然以神速为上。”(以上见《宋本十一家注孙子》)指出“拙”是讲指挥员的“机智”问题,认为指挥员虽然机智不足,但能行动神速,亦可取胜。张景阳《杂诗》:“巧迟不足称,拙速乃垂名”(见《文选》),其对孙子这句话的理解与曹操等人同。但后人亦有不赞同者,当以清人于为代表,他说:“盖久必拙,速必巧。”意谓不存在拙而能速、巧而反久的问题,既然拙,就必定久;既然巧,就必定速。拙于机智,又求其神速,是做不到的。因而把“拙速”解释为“因过速而取败”。

  是否“巧”必定速,“拙”必定“久”呢?不能做这样绝对的判断。

  拙,笨拙之意,与巧相对,在此不应释为失败。巧在古代汉语中有技巧和机巧两个层次的内容。《周礼·考工记序》“工有巧”之巧,指的就是技艺之巧;《孙子兵法·九地篇》“巧能成事”之巧,指的就是机巧,意谓谋划巧妙。人之巧有大巧、小巧之分。老子说:“大巧若拙。”这种拙,看似拙,实是巧,是大巧。相反,有些巧则是小巧,这种小巧,从大的方面看,有时恰是拙。《墨子·鲁问》中说:“公输子自以为至巧。”这里的“巧”是指技巧,是一种小巧。墨子认为,公输盘以有这样的小巧做为发动战争的依据,就是拙,是不聪明的做法。我们有时说某人精明,但不聪明,也是指他精于小巧而拙于大巧之意。如此说来,拙未必不能速,巧也难免久,拙而速与巧而久并非是完全不可能出现的事情。

  这里有两对互相关联的范畴应予注意:一是巧拙,二是久速。巧拙是指挥员的主观因素,久速是军队行动的客观效果。这两对范畴互相交叉,可以出现四种情况:巧速、巧久、拙速、拙久。这四种情况中,最理想的无疑是巧速,最差的当然是拙久,对这两者,人们是容易做出取舍的。最难选择的是巧久和拙速,孙子正是在将这两种情况作比较的情况下,才做出宁要拙速,不要巧久这一抉择的。这是因为,在他看来,“兵久而国利者,未之有也”,故虽巧而久者,亦不可取;而“速”却常常能补“拙”之不足,达成出其不意、攻击无备的效果。孙子这样说,目的在于强调速度对战争胜负的重要作用。其说并未自相矛盾。因此,我们说曹操、杜牧之注是正确的,只是言而未详。于之言则失之绝对化了。

  但应该承认,孙子这一观点有道理而不全面。孙子认为,“凡兴师十万,出征千里,百姓之费,公家之奉,日费千金,内外骚动,怠于道路不得操事者七十万家”(《用间篇》),战争旷日持久,国家难于承受,因此应该速决。这是其有道理的一面。其不全面则在于,他只见“久”之害,未见“久”之利,没有看到这种“久”不但对我有害,而且对敌也有害,更没有看到,当这种“久”造成的对敌之害大于对己之害时,对我就是一种利了。可见,对“久”采取绝然排斥的态度,就失之片面了。唐朝的李世民、李靖君臣看出了这一奥秘,从理论上提出了“以持久弊之” 、“避其锋锐,与之持久” 的谋略思想。至明代,俞大猷作《拙速解》,认为天下统一后,堂堂正正地打仗,十围五攻,力求“万全之画”,应讲究巧而不嫌其迟。也不完全苟同于孙子。到了近代,李鸿章等人已将持久上升到战略的层面。“持久”的地位从孙子那里被提高了许多。后来,毛泽东同志提出战略上持久,战役战斗上速决的战略战术思想,从而将持久与速决辩证地统一起来。他们在久速问题上的这些论述,反映了人们对战争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

  “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

  《孙子兵法·谋攻篇》中说:“凡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后人对其中“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这两句话一直未能作出可信的解释。

  一说“倍则分之”的“分”是“分”敌人,即在我方兵力是敌人兵力的两倍时,就要设法分散敌人的兵力,从而造成我方与敌方兵力对比上的绝对优势,然后各个歼灭之。这样,“倍则分之”能讲通了;但紧接着的下一句“敌则能战之”就不好解释:兵力两倍于敌尚且要分散敌人的兵力,兵力相匹敌时反而只讲要和敌人“战”了。这显然是说不通的。

  一说“倍则分之”的“分”是“分”自己。曹操等人都是这个说法。意谓在我方兵力两倍于敌时就将我方兵力分为正兵和奇兵,从而战胜敌人。但这同样也有问题:分成正兵与奇兵,是作战的一般通则,并非只有在两倍于敌时才采用;既然兵力两倍于敌要分成正兵和奇兵与敌交战,兵力与敌相当时,为什么反而只讲与敌硬“战”呢?亦于情理不通。

  于是,又有第三种说法。谓“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中的“分”与“战”二字应互倒,将此句改为“倍则战之,敌则能分之”。这样虽可以把我们上面所说的矛盾解决了,但今见所有孙子书都是“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史记·淮阴侯列传》虽有“吾闻兵法,十则围之,倍则战”句,但引文很不严谨,且非韩信自记,而是第三者记述,不知经多少人之手才由太史公写成传记,记有此言。仅据此就改孙子本文,殊觉不妥。

  那么如何理解这句话呢?笔者认为,还是从《孙子兵法》本文中去找答案。这六个分句中,前三个分句都无“能”字,后三个分句均有“能”字,这个区别不应忽略。有人认为,有“能”无“能”都一样,六句是一个排比句,都应做形式相同的解释。结果是怎么也解释不通。实际上,这是两个排比句,前三个无“能”字的句子“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是一个排比句。这个排比句讲的是用兵的一般原则和方法,即兵力十倍于敌时就包围它,五倍于敌时就进攻它,两倍于敌时就分化它,以造成绝对优势,然后将其各个击灭。后三句,都有一个“能”字,“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为什么都加了一个“能”字,而不说“敌则战之,少则逃之,不若则避之”,与前面三个分句一起排列下来呢?原因就在于其与前三个分句不同。从《孙子兵法》本文看,其作者行文是惜墨如金的,他在此处加三个“能”字,决非随意。加了“能”字后,这三句指的就是军队应具备的“能力”,即要求军队要具有:和敌人势均力敌时有战胜敌人的能力,数量少于敌人时有骚挠(“逃”为“挑”之借字,训为“挠”)敌人的能力,力量弱于敌人时有避开敌人的能力。前三句“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讲的是用兵原则和策略,体现的是集中优势兵力的作战指导思想;后三句“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讲的是军队应具备的实际能力,前三句讲的用兵原则和策略要建立在后三句讲的军队在均势或劣势条件下也能与敌对抗并保存自己这一能力基础之上;军队具备了这种能力之后,还必须采取集中优势兵力打击敌人的作战原则和策略。如此,才可以做到万无一失,所谓“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这与本篇的“全胜”思想相一致。下文“故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是从反面证明前六句话的正确,反对那种既无能力、又不讲策略的用兵行为。

  因此,这六句话的标点应是:在“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两句话间用分号,而不是用逗号,即:“凡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

  “践墨随敌,以决战事”

  对《孙子兵法·九地篇》中的“践墨随敌,以决战事”这句话的解释,宋人辑录的“十一家注”即有分歧。此后注家各有所依,读者因此莫知所从。最近有位正在用德文翻译《孙子兵法》的朋友就问我,对孙子“践墨随敌,以决战事”这句话应怎样理解,我谈了个人的看法。现将这些看法整理出来,以供有兴趣的朋友讨论。

  目前学界对此句所作不同注解,概括起来,主要有如下三说:

  一是基本赞成曹操、梅尧臣、张预的解释。曹注此句云:“行践规矩;无常也。”梅注:“举动必践法度,而随敌屈伸,因利以决战也。”张注:“循守法度,践履规矩,随敌变化,形势无常,乃可以决战取胜。墨,绳墨也。”郭化若《孙子译注》注解此句基本采纳这一观点,认为“似应指实现作战计划的原则,即:情况不变时,或只有细小变化时,要坚持按计划行动;情况变化较大时,要根据情况变化而相应地修改计划;情况发生根本变化时,才依据情况改变作战决心。”

  一是同意贾林说。贾注云:“践”通“”,“”,除也;墨,绳墨也。随敌计以决战事,惟胜是利,不可守以绳墨而为。”吴九龙主编《孙子校释》(军事科学出版社1990年9月出版)即采用此说,注释为:“墨,墨守成规。避免墨守成规,随敌情变化来决定作战方案。”

  一是取陆懋德之说,认为“墨”通“默”,“践墨”即“践默”,“践墨随敌”乃默履敌后之意。杨丙安《孙子会笺》就认为以此说为长。

  以上之说,各有道理。但以何说为善,却须作些辨析。

  古代汉语大多一字多义,另外还有许多通假字。注释古文字词,必须要根据其上下文意进行抉择,做出判断。愚以为,孙子所说的“践墨随敌”包含着深刻的辩证法思想,是关于作战指导的一个重要原则。即在进行作战决策时,他既主张“践墨”,又强调“随敌”,二者是对立的统一,缺一而不可。“践墨”之“践”是践履、遵循、执行之意,《说文解字》:“践,履也,从足声。”段注“履之着地曰践。履,足所依也。”“墨”在此应训为绳墨,引伸为规律、规则、法度、计划之意。打仗没有计划、不遵循规律是不行的,这是孙子所一贯反对的。孙子在《九地篇》中说的“散地则无战,轻地则无止,争地则无攻,交地则无绝,衢地则合交,重地则掠,汜地则行,围地则谋,死地则战”等,即是讲的作战的一般规律和原则,是“墨”,指挥员必须要掌握。但战场形势千变万化,指挥员不能死守这些原则,而必须善于根据形势灵活应变。该篇中讲的“施无法之赏,悬无政之令”,“为兵之事,在于顺详敌之意,并敌一向,千里杀将,此谓巧能成事”等,就是讲的“随敌”。“厉于廊庙之上,以诛其事”,指的是制定计划,这个计划也是“墨”,指挥员不能随意改变,后人称之为“先计后战”。有了计划,就要实行,这就是“践”。但在实行过程中,不能墨守成规,而应机动灵活,即孙子紧接上文说的“敌人开阖,必亟入之”,这就是“随敌”。后文“始如处女”讲的是成算在胸,故能幽静莫测;而紧接着“敌人开户,后如脱兔,敌不及拒”则讲的是“随敌”。可见,“践墨”与“随敌”是辩证的统一,二者缺一不可,这言简意赅的四个字正是对上述思想的精譬概括,堪称是点睛之笔。

  实践证明,军队打仗,无“墨”可践,就会打乱仗;但只知“践墨”,不知“随敌”,就是打呆仗。乱仗和呆仗都不可取。只有既“践墨”又“随敌”,才可能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孙子提出的这一作战指导原则,体现了计划性和灵活性高度统一的思想,至今仍具有指导意义。

  如果把“践墨”解释为“默践”,进而说成是“默履敌后”,至少有以下矛盾:①按照汉语的一般用法,“默履敌后”的表述方法应为“墨(默)践随敌”?而不应是“践墨(默)随敌”,即修饰动词“践”的状语“默”应在动词“践”之前,而不应在其后;②如果硬把“践墨随敌”解释为“默履敌后”的话,那么“践”与“随”在意义上是重复的,“默践敌”与“墨随敌”意思都是一样的,何必在“践”后又加一“随”字?这不符合孙子精确简约的语言特点。③更重要的是,这样解释,文意狭窄,思想浅薄,且与上下文缺乏内在的逻辑联系,突然冒出一句“默默地跟随敌人,以决战事”的话来,毫无道理。

  总而言之,三说相较,郭说更接近于孙子本意,其对军事实践的指导性也更科学,更有价值。

注释 《通典》卷154《兵七》。

      《通典》卷155《兵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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