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民进党版“不当财产处理条例”增订回溯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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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 09:58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0月20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民进党中常会昨日通过“政党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党版修正案,并增订回溯条款,将“华夏”和“中央投资”等列入国民党随附组织,将国民党从动员戡乱结束到今年三月十日止,脱产所得约新台币二百廿二亿元一概追讨,并明订今年三月十日以后不当党产交易无效。 民进党秘书长张俊雄表示,国民党从动员戡乱时期结束日到今年三月十日止,总共 至于回溯条款方面,以动员戡乱时期结束日为价金追讨回溯日,凡一九九一年五月一日以后,国民党处理的不当党产,应向国民党及附随组织追征价款,为顾虑整体社会、交易安全和保护善意第三人,交易视为有效。陈水扁在会中裁示,全案交由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全力推动,并公告周知,让社会知道。 根据资料,第三人向国民党购买宜兰县罗东镇新生戏院,土地变更日期五月二十四日,若民进党版条例通过,交易将被认定无效。(娟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