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10·1实施 解决三大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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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news.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 11:54 新华网 | |
新华社北京10月1日电(记者王东明、刘昕)新修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10月1日起实施。日前,民政部副部长罗平飞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后我国优抚工作将以保障优抚对象基本权益为目标,着重解决完善优抚政策法规体系、构建多元优抚保障模式、推进优抚事业单位可持续发展等三方面问题。 罗平飞说,完 善优抚政策法规体系将是今后优抚工作的重点。目前我国已制定了2 罗平飞指出,今后将充分利用社会各种有益资源和发展成果,不断拓宽社会化途径,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多元优抚保障模式。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各类优抚对象的定期补助金由银行代发,保证他们应该享受的待遇及时落实到位。在建立重点优抚对象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优抚补助标准。同时,切实把不同类型优抚对象的生活、医疗、住房保障优先优惠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罗平飞说,各级要把优抚事业单位纳入城市民政工作平台,扩大服务功能、拓宽服务内容,科学配制和整合资源。优抚医院要坚持向特色和专科方向发展,不断增强竞争力;光荣院要本着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协调一致的原则,继续以维护和保障孤老优抚对象生活权益为重点,积极向社会延伸;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要强化“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基本功能,努力使之成为学习历史知识、培育民族精神的重要阵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