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修改婚姻条款:未来结婚“仪式”无效登记才生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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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news.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 10:41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9月22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岛婚姻制度将进行历史性的变革。“内政部”次长简太郎昨天正式宣布,“内政部”配合“法务部”拟具的“民法亲属编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将现行婚姻制度由“仪式婚”修正为“登记婚”,未来相关“户籍法规”也会因应修正。 简太郎表示,过去结婚只要是公开场合并经两位以上成年证人证明,即使没有到户政 根据草案,未来岛内居民与大陆人士结婚,该大陆人士应通过面谈程序,再办理结婚登记。简太郎说,相关规定将待“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五十二条修正后,再配合修正“户籍法”。(娟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