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政府发表《关于和平利用核能的四项原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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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news.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 11:33 解放军报 | |
据报道,9月18日,韩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常委会会议结束之后,韩国统一部长官郑东泳、外交通商部长官潘基文、科学技术部长官吴明举行了联合记者招待会,并发表了《关于和平利用核能的四项原则》。 其主要内容是:第一,政府重申,绝无开发或拥有核武器的计划。政府过去从未拥有或推进过出于军事目的的任何核开发计划,这一政策今后也不会有丝毫变化。第二,政府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