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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占元:论清政府筹办海防

http://jczs.news.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 22:08 舰船知识网络版

  论文提要

  孙占元

  1874年的日本侵略中国台湾事件,引起了清政府的关注。清政府在对台湾的布防和与日本交涉退兵的过程中,逐步意识到加强海防的重要性,于是有以防备日本侵略为主题的海防之议,北洋海军的创办成为海防之议的产物。清政府随后采取了大治水师的方略,在北洋精练海军,北洋海军正式成军,但却从此又裹足不前,尤其在中日甲午战争爆发之际,清政府力主议和并丢弃制海权,导致筹办海防的结果落空。

  论清政府筹办海防

  孙占元

  从1840年的鸦片战争起,中国有海无防的严峻形势开始受到一些有识之士的关注。林则徐的“时事艰如此,凭谁议海防”的呐喊,痛陈了清政府长期闭关锁国、对海防一向漠视而导致鸦片战争失败的教训,烘托出海防议的重要性和其艰难性。又经过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创痛巨深,尤其是1874年的日本侵略台湾事件,清政府才意识到加强海防的必要性。于是,在清朝统治集团内部展开了关于海防问题的大讨论,这就是海防之议。议海防的目的在于备战御敌,防备日本的侵略是中心议题,购置铁甲舰成为海防议的实质性内容,大治水师、建立海军衙门、在北洋精炼水师一支筹备战御海的议论与措施,把海防议和清廷备战活动逐步向前推进,并影响到甲午战局与甲午和战之争。

  一、从日本侵台谈起

  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古代的台湾无论是早期住民的社会生活,还是祖国大陆与台湾的紧密联系,都已证明了中国的大陆与台湾岛却是作为中国的一个整体而存在的。三国时期吴王孙权派大军到达台湾,南宋乾道年间已派兵巡防澎湖,元在澎湖设巡检司,明代汉人大批迁居台湾,明末清初郑成功从荷兰殖民者手中收复台湾,清初康熙年间台湾郑氏归顺清朝等,均表明大陆与台湾的联系和台湾作为中国领土的一个部分,是无可争辩的事实。尤其在近代中国,1874年的日本侵台事件,引起清政府的警觉,海防之议于是兴起,对由福建省管辖的“孤悬海外”的宝岛台湾的关注日益加强。1885年清政府设置台湾行省,台湾的近代化开始起步。1894年日本发动侵略中国的甲午战争,并于1895年胁迫清政府签订《马关条约》,强迫清政府将台湾岛、澎湖列岛及附属岛屿割让给日本。可见,从日本侵台之日起到日本攫取到中国的领土台湾,日本侵略中国的目的已十分清楚。同时,从清政府针对日本侵台事件而引发了海防之议,这是清政府正式筹办海防的开始。

  1.日本侵台事件

  第一次鸦片战争后,台湾便成为外国侵略者图谋侵占的重要目标。1847年和1849年,美国派遣舰只驶至台湾,勘察矿藏。1853年,美国海军统领皮雷率舰队窜到台湾,向美国政府建议占领台湾作为军事基地。1856年,美国驻华专使巴驾向其政府提出一项由美、英、法三国分别占领台湾、舟山群岛、朝鲜的计划。1867年,美国驻厦门领事李仙得率军舰到台湾南部的琅王乔挑衅,被击退。美国政府又命令其驻日海军将领贝尔率军舰两艘侵台,美国陆战队180余人在琅王乔登陆,被高山族人民击退。

  美国侵台的目的未得逞,转面支持日本侵略台湾。1872年起,美国经驻日公使德龙和日本当局勾结,准备合作进攻台湾。又以美国驻厦门领事李仙得为日本出谋,策划侵台具体步骤。李仙得告诉日本人,台湾“番地”是中国政令所不及的化外之地,只需用2000人左右兵力即可占领,而且不必担心美国的干涉。他在此后给美国政府的一份秘密报告中称:“我一向认为西方国家对日本的真实政策,是鼓励日本采取一系列行动,使日本政府与中国政府、朝鲜政府彼此仇视。”日本自1868年明治维新以后,开始走上资本主义的道路,积极向外扩张。有了美国的支持,日本更是有恃无恐。1871年底,一向向中国政府朝贡的琉球国渔民到台南避风,被当地民众误杀数十人。1873年,日本借此事件同清政府交涉,总理衙门据理驳斥。同年,日本派桦山资纪带领一批留华学生前往台湾,秘密搜集情报,测绘地图,为发动侵略战争作准备。这批特务在台活动近一年,足迹遍及台湾各地。在秘密准备侵台的同时,日本统治集团内部发生尖锐矛盾。日本政府为缓和国内矛盾,决定侵略台湾。1874年,日本设立“台湾都督府”,作为侵台机构。以西乡从道为“台湾事务都督”,大隈重信为“台湾番地事务局”长官,聘李仙得为该局二品官,侵台兵力共3600余人。此时,东京大阪富豪纷纷捐助所谓“伐蕃之举”。日本试图举兵侵台遭到了英、俄、西班牙等国的强烈反对,美国也表示承认台湾是中国的领土。日本军队不顾国际舆论的压力和清政府的反对,于1874年4月悍然侵略中国台湾。4月30日,西乡从道率舰到达厦门,托词借地操练。5月10日,日军在台湾琅王乔登陆,攻下石门。6月进攻牡丹社,并以龟山为基地,建立“都督府”,修筑医院、营房、道路,并向各处番社分发日本国旗,准备久居。

  2.清政府布防台湾与《台事专条》的签订

  清政府于1874年5月11日照会日方,提出抗议。5月14日,任命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桢为督办台防大臣,福建布政使潘蔚为帮办,率军队船舰驶往台湾救援。6月中旬,沈葆桢到达台湾。他立即着手台湾防务,在府城与澎湖增建炮台,在安平厦门间安装置海底电线,增调淮军精锐武毅铭字军十三营6500人入台,部署于凤山;陆上防务北路由台湾镇总兵负责,南路由台湾兵备道负责,海上防务由福州船政局制造的六艘船舰常驻澎湖,在台北、厦门、福州也各有战舰驻守。与此同时,沈葆桢还派人招抚各处番社。这一系列防备措施使清军士气大振。而此时的侵台日军因天气炎热,水土不服,疾病流行,士气低落。

  对于台湾的形势,沈葆桢上奏称:“倭备虽增,倭情渐怯,我但厚集兵力,无隙可乘,彼必贴耳而去。”李鸿章也认为:“日船非我新船之敌,中国兵将之众,断不畏彼三四千人”。当时日本“抵台南之船均非中国新船之敌”,不敢轻易开战。但日本却在外交上捞到了好处。由于日本此时得到美、英的支持,清政府对外迫屈服于外交压力,对内迫于边疆危机及内政外交的重重困难,也只好于10月30日同日本签订了《台事专条》(即《中日台湾事件专约》),清政府付给“日本国从前被害难民之家”白银10万两,修道建房等费用白银40万两。日军则同意于12月撤出台湾。经过这场斗争,日本侵台计划破产,《台事专条》表明整个台湾的主权都属于中国。

  日本侵台之后,清政府一是意识到台湾事关清朝的海防,改变了治台政策,开始采取若干防务改革措施。沈葆桢在日本侵台事件刚结束时上奏称:“此次之善后与往时不同,台地之所谓善后,即台地之所创始也。”他建议“仿江苏巡抚分驻苏州之例,移福建巡抚驻台”。1875年11月,清廷决定福建巡抚“冬春驻台湾,夏秋驻福州”。这个有关行政体制的改变,对清政府治理台湾有着重要影响。二是清政府在应付日本侵台事件时,觉察到了海防空虚的严重性。督办台防大臣沈葆桢率先意识到日本拥有铁甲舰对中国海防所构成的威胁。1874年6月14日,他会同福州将军文煜等人上奏指出:日本“越境称兵,此其意有所图,尚何待问。中西人人发指,非虚言也。此时示以挞伐之威,并不得谓衅自我开。……彼既利欲薰心,未必甘为理屈。而所以敢于鸱张者,则又窥中国器械之未精,兼恃美国暗中之资助。其已抵台南各船,均非中国新船之敌。而该国尚有铁甲船二号,虽非完璧,而以摧寻常轮船,则绰绰有余。彼有而我无之,水师气为之夺,则两号铁甲船,不容不购也。”①这说明中方有打退日军侵略的意图,且沈葆桢已调派由福州船政局制成的九艘轮船布防于台、澎一带,足以将日军从台湾逐出,但日本已购到铁甲舰的潜在军事实力,使沈葆桢在处理台湾事务时只能谨慎从事。当然,日军鉴于台湾防务有所加强,也未敢挑起战火,最后通过外交讹诈在北京谈判中捞取了50万两白银而退兵。值得注意的是,清朝统治集团并未因日本的退兵而感到万事大吉,反而是愈益认清了加强海防的重要性,这是非常可贵的。

  二、清政府筹议海防

  1874年11月5日,总理衙门大臣奕讠斤等人呈上切筹海防的奏折,提出了练兵、简器、造船,筹饷、用人、持久等六条“紧要机宜”,请饬沿海、滨江督抚详细筹议,拉开了第一次海防议的序幕。

  1.海防议防日的主题与购置铁甲舰的动议

  这次关于海防问题大讨论的中心内容是如何防日,即“揣度日本情势未能一日忘我,不能不豫为之备,于是有海防之议”②。而议论的焦点则是怎样布置海防和应否订购铁甲舰问题。关于这一点,大学士文祥于11月26日在各省督抚复奏未到之前的条陈中有十分清晰的表述。他指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奏切筹海防一折,系远谋持久,尚待从容定议;而目前所难缓者,惟防日本为尤亟。以时局论之,日本与闽浙一苇可航。倭人习惯食言,此番追兵,即无中变,不能保其必无后患”,“日本东洋一小国耳,新习西洋兵法,仅购铁甲船二只,竟敢籍端发难,而沈葆桢及沿海疆臣等佥以铁甲尚未购妥,不便与之决裂。……是此次之迁就了事,实以制备未齐之故,若再因循泄沓,而不亟求整顿,一旦变生,更形棘手。”③他把防日与购铁甲舰摆到了重要位置,其见解可谓切中了海防之议的实质问题。

  接着,沿海、滨江各省督抚的复奏和陕甘总督左宗棠的复总理衙门函陆续汇集京师,就筹议海防提出了各自的见解。其中有重申海岸陆防者,有主张以重江防而固海口防守者,有强调通过兴办海军来加强海面防守者。后一种观点无疑代表了海防议的正确导向,持这种意见的人主要是几位洋务派人物。直隶总督李鸿章以变局观分析了中国已面临“数千年来未有之变局”和面对着“数千年来未有之强敌”,认为“今日而欲整顿海防,舍变法与用人,别无下手之方”,指出中国海防的重点为“直隶之大沽、北塘、山海关一带,系京畿门户,最为紧要”,主张“今议防海,则必鉴前辙,揣敌情,其防之法,大要分为两端:一为守定不动之法,如口内炮台壁垒格外坚固,须能抵御敌船大炮之弹,而炮台所用炮位,须能击破铁甲船,又必有守口巨炮铁船,设法阻挡水路,并藏伏水雷等器;一是挪移泛应之法,如兵船与陆军多而且精,随时游击,可以防敌兵沿海登岸,是外海水师铁甲船与守口大炮铁船皆断不可少之物”。他分析了闽、沪二局造船的情况,认为“以中国造船之银,倍于外洋购船之价,今急欲成军,须在外国定造为省便”,于是建议从英国订造兵船及铁甲船,并派中国学生工匠赴国外“学习造工,并讲求驾驶操练之法,俟成部后,配齐地位,随船回华,庶有实济。”④李鸿章急于海军成军和从国外订购铁甲舰且派人出国学习主张是有一定道理的。

  沈葆桢再度申明置办铁甲船的必要性,他说:“木轮船足以辅铁甲船,仍不足以御铁甲船,则铁甲船终不能不办也。”⑤他所念念不忘的是中国海军必须装备世界上最先进的铁甲船。

  左宗棠也主张应重点设防,指出:“要处宜防宜严,非甚要处防之而不必严可也。”他还认为:“轮船之造,原以沿海防不胜防,得此则一日千里,有警即赴,不至失时,可以战为防”。他建议购进铁甲船后由闽局“华匠仿制”,“撤沪局而以所有经费畀之闽局,则仿造铁甲轮船不无小补。”⑥他的以战为防和购置与仿造铁甲船的观点诚为难得之见。

  督抚们的奏议呈递后,经“廷议”认可了加强海防的重要性,于是总理衙门于1875年5月30日上奏提出了"先就北洋创设水师一军,俟力渐充,就一化三,择要分布”⑦建议,可见海防之议的归结点就是建立海军问题,而北洋海军又处于优先发展的地位。同日,清廷发布上谕批准了总理衙门的上奏,任命李鸿章、沈葆桢分别督办北洋、南洋海防事宜,并称:“海防关系紧要,既为目前当务之急,又属国家久远之图,……至铁甲船需费过巨,购买甚难,著李鸿章、沈葆桢酌度情形,如实利于用,即先购一两只,再行续办。”⑧这样,中国的海防事务总算有了专人兼管,清廷采纳了造船与买船同步进行的发展海军方案,订购铁甲舰的吁请得到肯定。

  从此,在清政府“先就北洋创设本师一军”方针指导下,北洋海军进入初创阶段。因此,可以说北洋海军是海防之议的产物。

  然而,历史的惰性常常是令人震惊的。海防之议本来以防日起见,把购买铁甲船列为讨论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总理衙门在1875年总结海防之议的一份奏折中却认为“迄今并无必须购办铁甲船之议。即使将来试验实利于用,亦只能购备一二船或数船布之要口,隐为防御日本之计。若谓以此足御泰西各国,不但得数铁甲船未敢自信,就使海防一律办齐,亦无从得有把握。仍当遇事筹维,慎于操纵,非独铁甲船末可尽恃也。”⑨总理衙门的这种态度,使购置铁甲船的计划搁置下来。对此,李鸿章也发出了“一由经费太绌,一由议论不齐,一由将才太少”⑩的慨叹,所以由他负责的购办铁甲船的任务拖了数年也未完成。

  2.速购铁甲议论再起与“定远”、“镇远”购回

  1879年的日本用武力吞并琉球事件再一次教训了清政府。清廷于7月6目的上谕中称:“现在日本恃有铁甲舰,狡焉思启,则自强之策,自以练兵购器为先,著李鸿章、沈葆桢妥速购合用铁甲船、水雷,以及一切有用军火,用备缓急。”(11)李鸿章急忙函嘱驻德公使李凤苞在英国、法国各厂访求新式铁甲船,却未能如愿。是年冬,中俄关于伊犁问题的交涉陷入僵局,俄国派遣以铁甲舰为主力的舰队扬威中国海面。对于这些,李鸿章颇有危机感地指出:“近来日本有铁甲三艘,遽敢藐视中土,至有台湾之役,琉球之废;俄国因伊犁改约一事,迭据报探,添派兵船多只来华,内有大铁甲二船,吨数甚重,被甲甚厚,无非挟彼之所有以凌我之所无,意殊叵测。”(12)此话恰倒出了日本胆敢侵台的原委和中国海防的缺陷,清政府在对待日本吞并琉球和沙俄以武力相逼问题上只好坐观和望洋兴叹了。

  通过琉球事件与伊犁交涉问题的冲击,清政府下决心速购铁甲舰,促成了购买铁甲舰之议又起,成为第一次海防之议的继续。特别是1880年至1881年内阁学士梅启照筹议海防的奏折和李鸿章对梅启照条陈议复的奏折为购买铁甲舰铺平了舆论道路。

  梅启照认为,泰西各国“十年前始造铁甲”,实为“利器中之利器也”。因此,他不仅请饬闽、沪二局仿造铁甲船,而且进一步主张“速购铁甲船”,反复强调以往所购被称作“蚊子船”的小炮舰“只可以守,不可以战。战则必须大铁甲船。”(13)李鸿章也指出:闽、沪二局果能仿造铁甲舰,其“行驶之速、锋棱之利不逊于洋厂,虽需费相多亦可免洋人之居奇,开华匠之风气”。同时他坚持认为“南洋与台湾应购铁甲船二号,北洋须购铁甲船二号,合共四号,断难再少”。他还说、:“今之所以谋创水师不遗余力者,大半为制驭日本起见。”(14)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李鸿章委托李凤苞于1880年和1881年先后在德国伏耳铿厂订造两艘铁甲船,负责签订合同的是著名军工专家徐建寅,赴德厂察验造船情况的是福州船政学堂的留学生刘步蟾等人。这两艘铁甲船于1883年次第竣工,在即将驶回中国之际,恰遇中法战争爆发,德国以“中立”为名不许该两船驶离。清政府也担心船只中途被截,因而直到1885年中法战争结束,这两艘铁甲船才得以驶抵大沽并编入北洋海军,被李鸿章分别命名为“定远”和“镇远”。与这两艘铁甲船同时驶回的还有一艘在德国定造的快船,被命名为“济远”。

  定远与镇远两艘铁甲舰的购成和装备于北洋海军,可以说是第一次海防之议的最大收获。两舰吨位各7000余吨,成为北洋海军中吨位最大的舰只,且定远舰后来成为北洋海军的旗舰。因此.尽管海防之议议了十余年之久中国才拥有了铁甲舰,表明海财之议虽然呼声颇高,效率却过低,但重海防者锲而不舍的追求,毕竟使铁甲巨舰编入中国近代海军的行列,对于这一点是应当予以肯定的。

  三、在北洋精练水师

  1884年爆发的中法马尾之战,是清政府筹议海防10年以来首次遇到的规模较大的海战。经马尾之役,福建海军几乎全军覆没.这不能不给清朝统治集团带来颇重的刺激。于是,要求大力发展和治理海军的议论再起,形成了新一轮的海防之议。

  1.大治水师与海军衙门成立

  1885年3月11日,钦差督办福建军务的左宗棠所呈《请旨政议拓增船炮大厂以图久远折》实为这次海防之议的先声。他指出:“海防以船炮为先,船炮以自制为便,此一定不易之理也。”中国所制各船,“多仿半兵半商旧式,近年虽造铁胁快船,较旧式为稍利,然仿之外洋铁甲,仍觉强弱悬殊。船中枪炮,概系购配外洋兵船所用,又有多寡利纯之分,所以夷衅一开,皆谓水战不足恃也”。“战固为难,守亦非易,敌人纵横海上,不加痛创,则彼逸我劳,彼省我费,难与持久;欲加痛创,则船炮不逮”。因此他主张仿造铁甲船与后膛巨炮,称此为“国家武备第一要义”。他还说:“臣老矣,无深谋至计可分圣主忧劳,目睹时艰,不胜愧愤。惟念开铁矿、制船炮各节事虽重大,实系刻不容缓,理合请旨敕下内外臣工迅速妥议具奏,优乞宸衷独断,期于必行,天下幸甚。”(15)

  6月21日,清廷颁发“上谕”称:“现在和局虽定,海防不可稍弛,亟宜切实筹办善后,为久远可恃之计。前据左宗棠奏,请旨敕议拓增船炮大厂,昨据李鸿章奏仿照西法创设武备学堂各一折,规画周详,均为当务之急。自海上有事以来,法国恃其船坚炮利,横行无忌.我之筹画备御,亦尝开立船厂,创立水师;而造船不坚,制器不备,选将不精,筹资不广。上年法人寻衅,叠次开仗,陆路各军屡获大胜,尚能张我军威;如果水师得力,互相应接,何至处处牵制。当此事定之时,惩前毖后,自以大治水师为主。”(16)可见清廷不仅采纳了左宗棠“请旨敕议”的建议,还提出了“大治水师”的海防新目标,使这次海防之议得以升华。

  清廷谕旨下达后,左宗棠又率先呈递《选派海防全政大臣折》,主张统一海军指挥权。他指出;“海防无他,得人而已。今欲免奉行不力之弊,莫外乎慎选贤能,总提大纲,名曰:‘海防全政大臣’,或名曰:‘海部大臣’。凡一切有关海防之政,悉由该大臣统筹全局,奏明办理。畀以选将练兵、筹饷、造船、制炮之全权,特建衙署驻扎长江,南拱闽粤,北卫畿辅。”(17)随后,李鸿章、穆图善、彭玉麟、曾国荃、张之洞、杨昌浚、刘铭传、黄体芳、吴大澂等人纷纷复奏,对筹办海防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

  9月30日,慈禧太后发布“懿旨”:“海防善后事宜,著军机大臣、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王大臣会同李鸿章,妥议具奏,醇亲王奕譞一并与议,所有左宗棠等条奏各折片,均著给与阅看。”总理衙门“遵旨会议海防”,且对左宗棠等人的上奏“公同商阅”后,在复奏中认为:“大致不外练兵、筹饷、用人、制器数大端,而目前自以精练海军为第一要务。左宗棠谓宜设海防全政大臣,或名海部大臣,驻扎长江;穆图善谓海部宜设天津;吴大澂谓宜在京师设水师总理衙门;臣鸿章前次复陈折内,亦有或设海部,或设海防衙门之议。此次臣等会同商酌,窃谓自沿海设防以来,亦尝立船厂,设机器局,制造轮船、枪炮,历年既多,所费甚巨,未尝不收效一二,而缓急究不足恃。”其原因一是经费不足,二则人才不出。“筹饷、选将二者,如此甚难。臣等再三斟酌,如左宗棠所称海军宜立十大军,穆图善所称海军宜区四部,杨昌浚所称水师宜设三大支,臣鸿章亦奏宜设水师四支,皆为统筹全局起见。然与其长驾远驭,难于成功,不如先练一军,以为之倡。此后分年筹款,次第兴办,自可日就扩充。查北洋屏蔽畿辅,地势最为扼要,现有船只亦较他处稍多。拟请先从北洋开办精练水师一支。”(18)这样,军机大臣、总理衙门大臣会同李鸿章妥议的结果是定下了“以精练海军为第一要务”、“与其长驾远驭,难于成功,不如先练一军”、“拟请先从北洋开办精练水师一支”的调子。

  1885年10月12日,清政府成立了海军衙门,委派奕譞总理海军事务,另派奕劻、李鸿章会同办理,并责成李鸿章专司北洋精练海军事宜。海军衙门的设立,是第二次海防之议的重要成果,表明清政府确实想重视发展海军。特别是“以大治水师为主”和在北洋“精练海军”方针的确定,更为北洋海军的迅速成军带来了新的机遇。

  2.北洋海军的成军与裹足不前

  在第二次海防之议的推动下,李鸿章加快了购舰、营建海军基地和北洋海军成军的步伐。1885年8月,李鸿章分别向英、德两国各订巡海快船即巡洋舰两艘,四艘快船竣工后于1887年冬驶抵厦门,次年春行至大沽口,于英厂订购的两船被命名为“致远”和“靖远”,在德厂订购的两部则被命名为“经远”和“来远”.该四艘巡洋舰与前购之定远、镇远铁甲舰和济远巡洋舰,构成了北洋海军的主力舰只。李鸿章还在海军衙门大臣奕譞的支持下,又从英、德两国订购了六艘鱼雷艇,成为北洋海军鱼雷艇队的基本力量。

  在北洋海军基地的营建方面,李鸿章感到北洋船只原以船坞规模太小的大沽为锚地已不适应形势的要求,于是他决定经营旅顺和威海卫两个基地。1886年,旅顺基地的海岸炮台完工,1890年,该基地的船坞工程竣工。1887年,威海卫基地海防工程全面展开,逐步形成为北洋舰队的长久驻泊之区。威海和旅顺各建有提督衙门,成为北洋海军的两大基地。

  由于致远等四舰的来华,使北洋的舰只迅速增多,北洋海军的成军问题已水到渠成。1888年5月、李鸿章亲自主持《北洋海军章程》的起草工作。7月,章程底稿写成,函告海军衙门。9月间,奕譞正式向慈禧太后奏呈《北洋海军章程》。10月3月,清廷批准了该章程,这标志着北洋海军的正式成军。由于在章程的起草过程中参照了西方国家的海军章程,该章程还对船艇等级、人员编制及升擢事宜、俸饷杂支等都作了具体规定,是一个带有海军近代化色彩的章程,实开中国海军军制改革之先河。

  在《北洋海军章程》的《船制》一章中,提出应添置各类舰艇18艘,合原有之舰艇“共大小四十二艘,以之防守辽渤,救援他处,庶足以壮声威而资调遣”。(19)可见此时北洋海军的舰艇总数已达42艘,总吨位为四万五千余吨,且形成了以铁甲舰、巡洋舰为主力舰,鱼雷艇等艇船为辅的组军结构,其实力已超过日本海军。这表明中国具有了一支能跻身于世界海军之列的舰队,可谓盛极一时。第二次海防之议所带来的最大成果正在于此。

  北洋海军的正式成军,使清朝统治者陶醉于一时。奕譞认为海军“声势已壮。”(20)李鸿章也称北洋海军的实力“就渤海门户而论,已有深固不摇之势。”(21)

  其实,北洋海军在它的成军之日起便止步不前了。这主要是由于海军经费不足和海军衙门大臣奕譞、奕劻等为讨好慈禧太后而挪用海军经费去修颐和园所致。奕譞曾有如此表白:“钦工紧要,需款益急,思维再三,只有腾挪新捐暂作权宜之计。所有工程用款,即由新海防捐输项下暂行挪垫。”(22)对此,李鸿章甚为感慨地说:“臣添购利器、添练劲旅之志,寝馈不忘,终因款不应手,多成画饼。论者犹谓臣岁糜巨帑,不克振作有为,岂知户部所报之额饷,并非臣处所得之实饷,虽欲振作而未由由”(23),“日本蕞尔小邦,犹能节省经费,岁添巨舰,中国自十四年(1888年)北洋海军开办以后,迄今未添一船,仅能就现有二十余艘勤加训练,窃虑后难为继。”(24)这种情况恰与日本倾全国之力发展海军相反。日本在1888年后加速了购舰活动,六年间,添置军舰12艘,使日本不仅有被称作“三景舰”的三艘铁甲舰,而且日本海军在舰船的总吨位、航速和炮火的发射能力方面均超过了北洋海军。在这种情况下,北洋海军败于甲午之役也就不是偶然的了。

  中日甲午战争的爆发,使清政府又在外来侵略的冲击下再来重新审视海军的作用。1894年8月7日,也就是丰岛海战爆发后仅13天,清廷在给李鸿章的上谕中称:“自光绪十年越南用兵之后,创办海军已及十载,所有购船、制械、选将、练兵诸事,均李鸿章一手经理。乃倭人自上次朝鲜变乱,经我军勘定,该军败挫而归,从此蓄谋报复,加意练兵。此次突犯朝鲜,一切兵备居然可恃;而我之海军船械不足,训练无实。李鸿章本能远虑及此,预为防范,疏慢之咎,实所难辞!现在添购快船已属补牢之计,究竟何时可到?能否赶及此次战事,足备进攻之用?著李鸿章迅即奏复。因思海军为国家第一要务,此后必须破除常格,一意专营。该大臣熟悉中外情形,于兹事久经体察,应如何扩充办理,总成大军,可以来洋攻剿?”(25)很明显,清廷把海军发展不力的责任推给了李鸿章。同时清廷又希望李鸿章在甲午战争的过程中加意专营海军,把海军视为国家第一要务,甚至要“总成大军”,以期“来洋攻剿”。但是清廷发展海军的应急补牢之计只不过是“添购快船”,而户部和海军衙门应拨的购船款200万两却迟迟未能落实。到了10月下旬,户部拨款仅有63.9万两,海军衙门到年底才共拨银8万两。即使这200万两银款拨齐,也无多大作用,因为西方诸国均趁甲午战争之际提高船价,据称:“大快船、铁甲船亦可觅送,惟价皆四十万镑外,计二百万两合三十万镑零,不敷一船之价,奈何?”(26)看来通过购买快船来扩建海军的补牢之计已经缓不济急。

  即使购船的愿望一时难以实现,作为经营北洋海军多年的李鸿章也不是完全不能依靠现有的力量抵抗日本的侵略。但是,李鸿章在甲午战争时期犯下的两个致命错误则在于力主议和与丢弃制海权。

  3.力主议和与丢弃制海权

  甲午战前,李鸿章幻想采用1874年处理日本侵台事件时付给日本50万两白银换取日本退兵的办法,准备此次以200—300万两白银的代价以消弭战瑞,并恳求各国出面调停。也在甲午战前,李鸿章制订了“就现有铁快各船,助以改雷船艇,与炮台相依辅,似渤海门户坚固,政尚未敢轻窥”(27)的方略,采取了守势。

  然而,丰岛海战的爆发,表明日本的胃口井不在于几百万两白银,而是要蓄意挑起战争,以攫取更多的权益。西方列强也在怂恿日本的侵华举动,希望他们调停只是一厢情愿。因此,御史王鹏运指责李鸿章“狃于和议,著著落后,坐失事机”(28),御史安维峻说李鸿章“狂悖丧心,贻误军国”,“平日挟外洋以自重,其不欲战固系隐情”(29)都是有其道理的。同时,李鸿章也并未因为战端已开而改变其主张议和同采取守势的方针。丰岛海战后的第二天,北洋水师提督丁汝昌主张率10艘战舰“由威海到朝鲜近海追击敌舰”,却被李鸿章所否决。李鸿章认为:北洋“海军力量,以之攻人则不足,以之自守尚有余”。“北洋千里全资屏蔽,实未敢轻于一掷”,于是定下了“保船制敌”(30)之策。这种在主和的路数中以“保船”的方针作为北洋海军作战的指导原则,只能是放弃制海权。这完全背离了海防之议中发展海军以争得近海海权且制驭日本侵略的初衷。特别是黄海海战后,李鸿章更是下令让北洋海军退缩于威海,“水陆相依”,致使日本轻易控制了黄海制海权,北洋海军最终全军覆灭。

  从海防议到甲午战败,表明在清政府的腐败统治下,清政府筹办海防的结果只能最终落空。

  注:

  ①《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九四,页四,北京故宫博物院,1930年版。

  ②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洋务运动》,第2册,第337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

  ③同①,卷九八,页四。

  ④《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二四,第一一至一三页,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至三十四年(1908年)金陵刻本。

  ⑤《沈文肃公政书》,卷五,页二二,光绪六年(1880年)刻本。

  ⑥《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四,页五一至五二,光绪十六年(1890年)刻本。

  ⑦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洋务运动》,第1册,第162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

  ⑧《清末海军史料》上册,第12页,海洋出版社1982年版。

  ⑨同②,第338页。

  ⑩同④,卷三五,页二八。

  (11)同②,第407页。

  (12)同④,卷三七,页三二。

  (13)同⑧,第15—17页。

  (14)同⑧,第21—24页。

  (15)《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六四,页六至八,光绪六年(1880年)刻本。

  (16)同②,第560页。

  (17)《清朝续文献通考》,卷二二七,第9731页,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

  (18)同⑧,第58—59页。

  (19)《北洋海军章程》,第1册,第2—3页。

  (20)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洋务运动》,第3册,第64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

  (21)同④,卷七二,页四。

  (22)《清末海军史料》下册,第685页,海洋出版社1982年版。

  (23)同④,卷三六,页二一。

  (24)同④,卷七八,页一七。

  (25)《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一六,页一四,1932年排印本。

  (26)《中东战纪本末三编》,卷二,页四二。

  (27)同(25),卷一四,页四。

  (28)戚其章主编:《中日战争》(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第1册,第86页,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29)同(28),第576页。

  (30)同(25),卷一八,页二八。

  相关专题:甲午海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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