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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塚明:日外交的过失与日清、日露战争

http://jczs.news.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 22:57 舰船知识网络版

    《日本外交的过失》与日清、日露战争

  ――围绕近代日本的历史认识

  日本外务省根据《情报公开法》的规定,于2003年4月3日公开了题为《日本外交的过失》的调查记录。并且外务省有关人员对此调查记录的评论、感想,诸如此类的相关资料也于同年的5月6日被公开了。(1)

  在此次中国威海市召开的“甲午战争110周年学术讨论会”上,我将首先论述《日本外交的过失》及其相关资料中所显示的日本外交当局者的历史认识的特征。这同时也是关于日本外交当局者对包括日清、日露战争在内,接连不断充满战事的近
代日本持何种见解的论述。其次,论述《日本外交的过失》中所见的历史认识在现今的日本思想界里也广泛存在一事,并思考其意义。

  一、《日本外交的过失》及其特征

  《日本外交的过失》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1951年1月左右,日本即将缔结对日和平条约时,根据吉田茂首相的调查从中国东北侵略战争(即“满洲事变”)到二战战败为止的日本外交的过失,交由年轻的科长级人员归纳,以供后世参考的命令而编写的。据说约3个月就整理好,并于同年的4月编写完成。(2)

  此调查记录的目录如下:(1)满洲事变、国际联盟脱退;(2)军缩会议脱退、日独伊防共协定缔结;(3)支那事变;(4)日独伊三国条约缔结;(5)日苏中立条约缔结;(6)亻厶印进驻、兰印交涉;(7)日米交涉;(8)终战外交;(9)结论。(以上原文)

  此调查记录可说是基于以下观点编写而成的,即在(1)到(8)的各重要转折点时,日本难道没有其他的选择余地吗?(3)

  从视始于1931年“满洲事变”之后的日本的对外政策为“过失”一事上,就可以清楚知道以吉田茂首相为首的日本外务省的有关人员,对到1931年为止的包括的日清、日露战争在内的日本战争,持有认为这些战争不仅不存在所谓的“过失”问题,反面可以说是取得了“成功”的观点。

  吉田茂坚信日本在太平洋战争中的失败,不是明治时代留下的“遗产”,而是“违背”明治时代的结果。关于这一点,已有人给予指出。(4)

  《日本外交的过失》也基本贯彻这一立场。

  关于“满洲事变、国际联盟脱退”,其叙述如下:

  在包括满洲在内的中国问题上,日本一边与英美竞争,一边进行和平的经济参透可以说是十分有可能。所谓幣原外交就是以此为前提才具有可行性。并且基于当时中国的特殊情况,即使某种程度的武力行使是不可避免,但是让满洲国独立,进而发展到(昭和8年3月27日)退出国际联盟,虽说是大势所趋,但确实是无一利之事。(5)

  对于“支那事变”,虽然批判了日本陆军主导的“华北分离工作”,同时又作了如下评论:

  当时趁满洲和华北之间的通车通邮等得以实现的大好形势,抑制华北分治工作的话,那么从当时的国民政府的情势来看,在不过问满洲国问题的基础上,调整两国的邦交可以认为是相当有可能。这种可能性在昭和11年的西安事变后也应该存在。可是,不分离华北;在满洲问题上停手并调整两国邦交的这种可能性,最终没能得到认真追究,就一下子进入了支那事变。(6)

  在此无法对《日本外交的过失》进行全面介绍,但不可否认此调查记录具有视日本在满洲所取得的权益为理所当然,并且将“满洲国”当作既成事实,在此基础上摸索日本外交的可能性的特征。

  日本政府面对必然战败的形势,通过苏联尝试和平工作,期待苏联“好意的仲裁”,并在政府和军的最高干部会议,即最高战争指导会议构成员会议上,决定了“对苏交涉方针(我让步范围)”。其中也规定了“将朝鲜保留在我方;将南满洲作为中立地带等,尽可能保持满洲帝国的独立”。(7)

  通过上述事实基本可以认为在批判军部的日本外交官僚中,也存在与吉田茂一样的信念,即视日清、日露战争的“战果”为理所当然;认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的失败与日清、日露战争无关;太平洋战争中日本的失败不是明治时代所留下的遗产,而是违背明治时代的结果等看法。

  《日本外交的过失》编写完成之后,外务省向曾担任过外务大臣、大使等的堀田正昭、有田八郎、重光葵、佐藤尚武、林久次郎、芳泽谦吉等人征求对此记录的感想及评论(8)。

  只是,芳泽谦吉(1932年犬养内阁的外相)指出军部专横的根源在于大日本帝国宪法(第11条的统帅大权、第12条的编成大权);并说明:“虽然幣原在其所著《外交五十年》中将引至满洲事变的原因主要归结于军部不满缩小军备一事上,但不用说还有其他原因。回溯过去,或许可以说在日清、日露战争中的取胜就是其原因。”(9)这是非常具有特色的意见。

  另外,林久次郎(元奉天总领事)解释说:“如果想阻止满洲事变,为什么又要出资扶持呢?并且如果处死几名军部过激派的主要成员,那么应该可以做到让军部好好反省一下。另外如果大臣们抱着四、五个人将被杀的必死决心着手此事的话,都是可能做到的。”(10)这是十分引人注目的意见。可是以天皇为首,无论是日本政府的阁僚,还是外务省的有关人员都没有这样的气概。

  总之,把在日露战争中付出巨大代价而获得的在中国东北(满洲)的权益当作既得权益,视之为理所当然的意见,在对军部的行动表示不满的外务官僚中也或多或少存在着。因此他们虽然一面担心与英国、美国产生不和,但对主张“满蒙是日本的生命线”;不断扩大侵略的军部只能追随而去。可以说这就是日本外交的现实情况。

  二、第二次大战后在日本占支配地位的思潮

  (一)、“明治荣光论”

  《日本外交的过失》中所见的对历史的看法,并不仅仅是外务官僚所独有的。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到现在,这种看法在日本的思想界中也广泛存在。

  所谓“昭和(特别是前半期)是悲惨污辱的时代”,而“明治是荣光的时代”的历史感觉,现在通过作家司马辽太郎的一系列作品,特别是《坂上的去》等渗透到大部分的日本人中。哪怕在批判性地看待太平洋战争的人们中也常常可见这种主张。

  回顾日清战争研究的历史,在边观察“满洲事变”的进程,边研究日清战争的信夫清三郎如下的日清战争论(11)中也可看到与此“明治荣光论”相关联的见解。其日清战争论认为军部和政府之间的对立,即所谓“二重外交”是从日清战争以来就有的;并主张外相的陆奥宗光等原本怀有“和平志向”,后来却被拖入由川上操六等陆军干部主导引发的战争中的说法。

  (二)、日本的国际法学者们

  很难否认在日本的学界中也存在如下倾向,即称从满洲事变到战败为止的战争为“十五年战争”,认为其侵略朝鲜、中国的性质与日清、日露战争侵略朝鲜、中国的性质不同,因此将二者分离,而不是联系起来进行考虑的倾向。

  日本的国际法学界的一般提法在这一点上看法一致。

  1902年2月《国际法杂志》在日本创刊,在其“创刊之辞”中有如下叙述,即“……日清战争证明我国国民不管是在战争中的最困难时期,还是在敌国无视国际法,不顾国际法规定的时候,都严格遵守国际法的原则。……前年北清事变时,……我军是最严格遵守战时公法的原则,违背人道主义精神行为最少的军队……。”

  现今日本的国际法学界在论及日清、日露战争时,其立场也基本与此相同。在日本国际法学会一百年周年纪念大会的汇报中,日本具有代表性的国际法学者之一的藤田久一发表了如下言论(12):

  “日本于1886(明治19)年加入红十字条约;……第二年的1887(明治20)年加入巴黎宣言。……据高桥(作卫)所说,通过日本加入这些条约,欧美诸国虽然认为日本是‘理解’这些条约的‘文明国’,但并不确信日本在战争中是否履行这些条约?是日清、日露战争给了欧美诸国以上的确信。”(13)

  “(日清、日露战争)当时的日本战争法研究的特征是,……如实记录作为前提所给的战争法规则,尤其试图证明日军在战争中是如何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的。有贺长雄、高桥作卫、条田治策等人的著作就是证明此特征的确凿证据。”(14)

  对于藤田的主张,还有一点需要说明。藤田在此次报告中,还作了以下的解释:“从有贺、高桥等人的著书中可以看出,如实采用引进当时的欧洲诸国欢心的姿态的研究态度,确实比之前的翻译时代前进了一大步。但是,这种研究态度具有何种特征呢?在考察此问题之前,必须注意的是作为当时的研究方法,上述的主要研究都采用了所谓实证主义的态度。……原本实证主义,于幕末国际法被日本‘引入’‘接受’之后,逐渐成为当时西欧的主流,因此后来在日本也被视为理所当然的方法。只是,用学说追认当时已经实现文明国化的日本的国家实行,尤其追认在战争中日(军)的实行,并在法律上给予合理化,即实行和学说勾结在一起进行说明之处是日本研究的特征。”(15)

  总之,藤田的如下论述,即用学说追认日清战争中“日(军)”的“国家实行”(此言大致可认为是意味日本政府、日军实际所采取的行动――笔者),并认为其是符合国际法;因为日军的实行行为是“遵守了国际法”,所以给予追认并在法律上给予合理化的论述,据说具有有贺等人创建的当时的日本国际法学的特征。但是,藤田的论述丝毫没有涉及日本政府、军进行的“国家实行”的具体内容。

  三、不根据事实的议论只能是“空中楼阁”

  在日本广为流传的“明治荣光论”、“日清、日露战争时,日本严格遵守了国际法”等的主张,果真有其历史根据吗?

  关于日清战争中日本侵略朝鲜的实际情况,60年代之后,陆续有拙著《日清战争的研究》(16)、朴宗根的《日清战争与朝鲜》(17)等研究问世。1994年在威海召开了“甲午战争100周年纪念”学术讨论会,在此大会之后,笔者发现并介绍了围绕日清战争的开战,日军占领朝鲜王宫(景福宫)的详细史料,同时还一直致力于弄清日军伪造战史的真相。这些情况在此次中国翻译出版的拙著《矫正被歪曲的历史》(18)中有详细介绍,敬请参考。

  另外,以朝鲜王宫被占领一事为转机,朝鲜出现了以农民为主的广泛的抗日斗争。对此抗日斗争,朝鲜政府军配合日军主力进行歼灭的事实,近代通过在日朝鲜人的历史学家,如赵景达(19)、井上胜生(20)等、以及韩国的女性历史学家的姜孝叔(21)等人的研究,已逐渐真相大白。

  另外还发现了可以证明在日本公开发行的战史是如何被伪造之事的新史料,即五十岚宪一郎所介绍的史料(22)。通过此史料再镒明确证实了公开发行的《日清战史》中,有将日本天皇宣布的“宣战诏书”合理化,并顺其精神歪曲事实真相的部分。

  即使是日本学术界中杰出的学者,到现在都没有觉察到在近代日本,历史被系统地伪造过的事实。如果他们有所察觉,那么在主张“日本严格遵守了国际法”之说时,就必须说明日军占领朝鲜王宫等的事实与当时的国际法之间不存在矛盾?可是,现在的学界中并不见此类研究存在。无比遗憾的是这就是日本界的现状。

  结束语

  上述日本人的历史认识的特征是:第一不触及日清、日露战争中,日本侵略朝鲜、中国的实际情况。第二是与第一相对应,对在朝鲜、中国的抗日民族运动的实际情况及其历史意义毫不过问。这些特征在朝鲜方面尤其突出

  指导日清、日露战争的明治时代的政治家与军人们,资质聪慧,在国家的内政外交政策上没有失误;而与此相比大正时期之后的政治家与军人们,资质下降,导致了满洲事变之后日本的失败。这种意见在日本不分左翼、右翼都广泛存在。

  此外他们还密切关注列强的动向,小心谨慎地推进其内外政策。但是对朝鲜、中国采取的却是粗暴践踏其民族主权的政策。他们甚至还做出了事实上否定日本政府对内外宣布的战争目的的行为。占领朝鲜王宫等就是典型事例。并且他们还将这些事实隐藏起来,任人们将其忘却。

  从稍迟试图加入帝国主义阵营的日本对欧美列强小心谨慎,但对朝鲜、中国却极其残忍的态度中可以看出,明治时代的指导者们不仅不是“疯狂”的,而是“现实”的,甚至或许可以说是“理性的”。但不管怎样,不可否认他们特别对朝鲜、中国是十分“傲慢”的。这种“傲慢”足以麻痹他们的判断,即对自己的行为将会产生何种结果的判断。因此他们对朝鲜与中国在遭受到日本侵略之后考虑什么;如何行动;及其历史意义从不加思考。这种倾向在知识分子、普通的日本人中也蔓延开了。

  并且“傲慢”不久就转变为“疯狂”。在考虑现今日本的情况时,Primo Livi所说的“理性丧失后,在无益、残忍的实践上,弟子们远远超越了师傅(是背叛!)”的话(23),有必要好好思考一番。

  在今年2004年2月9日的韩国国会上,成立了《关于恢复东学农民革命参加者名誉的特别法》。在日清战争中顽强抵抗日本侵略的东学农民,现在在韩国总算恢复了其名誉。估计以此为转机,在韩国表彰东学农民运动的动向将会日见活跃。

  日本对韩国、朝鲜的民族运动依然毫不知情之事,可能会再一次导致“疯狂”时代的到来。此忧虑是如此之深,以至挖掘被隐藏的事实,始终坚持忠于史实的态度比什么都重要,但同时深深感到最近的日本在这一点上做的远远不够。

  参考文献:

  (1)《外交史料馆报》第17期所收,外务省外交史料馆编辑发行,2003年9月。并且同期杂志还刊有《日本外交文书》的四名编辑委员(细谷千博、臼井胜美、滨口学、波多野澄雄)合写的《评论关于<日本外交的过失>》(以下简称《评论》)一文。

  (2)选自《评论》中波多野澄雄的发言。同上,26页。

  (3)同上,27页。

  (4)John W. Dower:《吉田茂与其时代》下,大氵愿二译,TBS Britannica,1981年,56-57页。

  (5)《外交史料馆报》第17期,49页。

  (6)同上,51页。

  (7)1945年5月14日。见《日本外交年表竝主要文书》下,611-612页。

  (8)其全文收录于《外交史料馆报》第17期。

  (9)同上,80页。

  (10)同上,78页。

  (11)信夫清三郎:《陆奥外交》,东京业文阁,1935年。

  (12)《在日本战争法研究的进行》,国际法学会:《国际法外交杂志》第96卷第4、5期的合刊,1997年12月30日发行。此论文是对1997年5月的报告进行增补、修改后写成的。

  (13)同上,56页。

  (14)同上,57页。

  (15)同上,61页。下线由笔者所加。

  (16)中塚明:《日清战争的研究》,东京青木书店,1968年。

  (17)东京青木书店,1982年。

  (18)中塚明《矫正被歪曲的历史》,东京高文研,1997年。

  (19)《异端的民众反乱――东学与甲午农民战争》,东京岩波书店,1998年。

  (20)《日军进行的最初的东亚民众屠杀》,《世界》2001年10月期,东京岩波书店。

  (21)姜孝叔:《第2次东学农民战争与日清战争》,历史学研究会编:《历史学研究》762期,2002年5月,东京青木书店。

  (22)<史料介绍>:《于部长会议上的关于上呈日清战史第一、第二篇的提议》,《军事史学》总卷数第148期,第37卷第4期,2002年3月所收。

  以下详细介绍其主要内容(在介绍时,笔者根据防卫研究所图书馆所藏的原文,对上述五十岚所写的<史料介绍>进行了修改补充)。

  防卫研究所图书馆所藏:《秘 明治三十五年五月起 部长会议录 第壹号 佐官副官等》,收于编号为《参谋本部 杂 M35-19 135》的薄册内(在介绍时,把原文中的片假名改为平假名,并加上标点符号进行介绍)。

  于部长会议上的关于上呈日清战史第一、第二篇的提议:

  一、已经完成的第一草案毫无保留地陈述了事情的真相,其宗旨是不仅为陆军用兵者的研究提供资料,同时使没有军事素养;不通晓东洋地形情况的人了解战争的经过。

  二、根据以上的中心思想,在叙述战争的原因时,说明军部一开始就决定使用武力解决问题;而内阁则故意处于被动地位,竭力不露出其使用武力的意图,总是压制军部想先下手的措施。因此在开战初期,使我军的行动蒙受了甚多不利。并一一举从事贸易谙。或者详细叙述包围汉城,威吓韩国朝廷的始末,以此为快事。并且记录我军小心翼翼地进攻敌军撤退后留下的空城牙山之事,不露痕迹地叙述用兵的失误。……有许多暗地里讽谏出征将帅无谋的内容,因此虽然多少可为后来者作借鉴之用,但是内阁、大本营作为同是奉天皇意旨行事的机关,在国际谈判交涉中,因此是在无法做到满足天皇意愿的情况下才诉诸武力的,所以在开战时内部人员叙说不同意见之事,会让阅读者怀疑元首(天皇)统一文武的大权,并且会让人涫得和宣战的诏书之间有矛盾。另外,对没有结果的行动、没有执行的计划的批评,也不具有可证明其说的正、负、利、弊的事实根据,就是一味冗长地记录而已。

  三、在新撰战史中,说明我政府一直希望和平;而清朝政府不顾我国的得益和权利,纵使干戈相见也要达到其非分之想。彼方先对我方显示出敌意,作为我方最终不得不应战,正是以此为导火线,战争爆发了。对不顾后果的日军的行动,尽可能省略不记……。

  (23)Primo Levi:《无益的暴力》,笔山英博译:《溺水者与被救者》,东京朝日新闻社,2000年,120-122页。(作者:中塚明 日本奈良女子大学名誉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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