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外交”部门就所谓“对外称呼”定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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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news.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 10:57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9月15日消息 台“外交部”针对台在国际场合的“称呼”拟出一套准则。“外交部”相关官员昨表示,对“邦交国”的书面文件中,将优先使用“RepublicofChina(Taiwan)<中华民国(台湾)>”,对非“邦交国”则以“Taiwan(台湾)”为优先使用,至于口头上的自称,不分有无“邦交”,都将以“中华民国”和“台湾”交替使用。 据台媒报道,台“外交”部门上周举办跨部会协调会议,会中就台对外“名称”拟 官员坦承这只是大方向,但国际场合的状况很多,因此还是会视情况“弹性策略”处理。 据悉,台当局就在国际上的“称呼”问题,近期不断铤而走险,先是吕秀莲“过境”美国时倡议“台湾中华民国”,接着“行政院长”游锡堃出访时也提出“台湾,ROC(台湾,中华民国)”的称号,陈水扁访问贝里斯时则说,“‘中华民国’最好的简称是台湾”。(潇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