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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情报制度大改革 中央情报局局长统领全美情报机构

http://jczs.news.sina.com.cn 2004年09月06日 11:48 解放军报

  8月27号,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了三道命令:赋予中央情报局局长更大的权限,以统管所有的情报机构,暂时承担拟议中的国家情报局局长的大部分职能;成立一个新的国家反恐中心;确立情报机构情报共享的指导方针。美一名高级官员表示,这些命令意味着将对美国1947年颁布的《国家安全法》做出重要调整。

  就布什的这一举措,记者采访了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的沈丁立教授。沈教授认为,
这其实是布什想对美国的情报制度进行一次机制上的改革。

  在美国的15个情报机构中,中央情报局主要负责对美国以外的世界范围内的情报的搜索和监听。同时,在美国1947年颁布的《国家安全法》中,中情局还被赋予了在这15个情报部之间进行协调和沟通的功能。

  但是,由于美国的政治制度,中央情报局的协调工作并没有做好。沈教授认为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美国局级以上的官员是由总统任命的(比较重要的职位人选要由国会听证),而每个新的总统都更愿意用自己提拔起来的人。所以,每次总统和政党的更迭,都会带来下面各个部门官员的更迭,中央情报局长也是如此。最高领导的不稳定性必然会影响整个部门的工作效率。

  其次,美国的这15个情报部门之间本身就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必然会带来一些内耗。比如说一个部门得到了一个重要情报,本来是应该共享的,但是他们会尽量保密,先拿到总统那里去邀功,希望得到更多的重视,得到更多的资金。而且,每个总统对于中情局的重视程度是不一样的。如果这个总统不重视的话,中情局本来的协调职能在行政上也保证不了。

  美国1947年颁布的《国家安全法》更多的是针对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安全问题,而现在国与国之间的安全问题逐渐被一种新的威胁所代替恐怖主义。恐怖主义的主要特征是非国家、跨边界、无定型。提出建立国家反恐中心就是美国针对恐怖主义的这种特点而做出的应对。以前的战争更多地发生在国家与国家之间,而恐怖主义是没有国家界限的。危险变了,对策却还是50年前的,出问题是肯定的。沈教授说。

  情报系统内部运作不力,而外部又出现了新的危机,机制就必然改革。问题的直接爆发点就是9·11事件。比如,不只一个情报部门发现了这次恐怖行动的蛛丝马迹,但是由于机制上的障碍,这些蛛丝马迹被忽视了。

  美国现在要做的,就是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位置比较高的机构把这些蛛丝马迹整合起来,在最短的时间内汇总成更全面和准确的信息,这个机构就是处于拟建阶段的国家情报局。

  但是,建立这个机构是需要时间的,所以在组织建立机构的这个过程中,仍然需要有一个部门去做这些工作。在这段时间里,布什把这个权力给了中央情报局,让它在国家情报局组建的这段时间内临时担负未来的国家情报局的职能。而在这个过渡期内,中央情报局的局长也就被赋予了未来的国家情报局局长的职能,成为了整个美国的情报总监。

  记者问,为什么很多报道都提到中情局局长的权力将非常大,这种权力的大如何理解?沈教授这样回答,这种权力,最根本的一点就是这个情报总监可以直接和总统本人沟通。讲得通俗一点,那些部长的权力再大,也不过是几十个人一起和总统开会,每个人能和总统说上几句话?但是,这个总监每天都可以见到总统,而且他可以在他认为某个情报重要的时候,随时和总统面谈。

  布什的这个做法更多地是希望在选举前,让人们觉得他是负责任的,是有能力的,他能从体制上和根本上增强国家打击恐怖主义的能力。他认为改革能落到实处,美国就能最大程度地制约针对它的恐怖活动。但沈教授认为,没有什么措施能完全保证美国的反恐能取得绝对成功。(本报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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