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市军地强化各级依照国防法规政策行政的观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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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news.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 08:27 解放军报 | |
黄彩云 裴光宇 得知今后又可以自豪地穿起这套“国防绿”制服,江西省宜春市的广大专武干部无不为市委、市政府和军分区及时依法纠错的举动拍手叫好。 6月上旬,宜春军分区听到各县(市、区)人武部反映:在市里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 此事出乎军分区领导的意料。地方有关部门的办事人员既不懂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文件规定,又不与军事机关通气,草率地把专武干部着装列入清理整顿范围,显然是一种错误行为,必须及时纠正。 军分区将此情况立即上报市委,并召集制定下发该《意见》的地方有关部门负责人开会,对照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1988年10月下发的《关于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服装问题的通知》中有关“专武干部的服装,不属于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的清理范围”的规定,严肃指出了该《意见》中的错误之处。有关部门负责人看过文件规定后,连声说:“对不起!对不起!马上下发文件改过来。” 问题得到了纠正,但市委、市政府和军分区的领导一致认为,此事反映出政府一些部门对国防法规政策不熟悉,必须深入进行国防法规政策的学习教育活动。军分区政治部积极协调地方人大、司法等有关部门,进行国防法规政策的宣讲活动,并建议市委把国防法规政策的学习作为全市各级党校办班培训的重要内容。该市还规定今后凡是下发有关专武干部、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文件,必须与军分区和县(市、区)人武部沟通,准确掌握政策界限,强化依照国防法规政策行政的观念,努力营造关心支持武装工作的浓厚氛围。编辑点评 康庚 1988年,总参谋部下发《关于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佩戴人武工作专业符号的通知》对专武干部着装进行了统一要求后,受到了广大专武干部的热烈欢迎。实践充分说明,统一专武干部着装,既能有效增强广大专武干部献身国防事业的光荣感和自豪感,也是确保专武干部带领民兵圆满完成作战、执勤、训练和急难险重任务的现实需要。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每次对公职人员不合理着装现象进行清理整顿时,都明确指出专武干部的服装不属于清理范围。个别地方政府工作人员不了解国防法规的具体规定,错误地将专武干部服装列为清理整顿对象,实在令人遗憾。好在,宜春市党政军领导及时纠错并深挖根源,找到了国防法制教育的薄弱环节,采取一系列整改措施,强化党政干部依照国防法规政策行政的观念,推动了全民国防教育的普及深化,将坏事变成了好事。(中国国防报 2004年9月02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