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当局拟调整修正两岸海运便捷化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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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news.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 12:26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8月31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为推动两岸海运便捷化措施,及因应大陆方面海运管理限制放宽,台“交通部”与“陆委会”公布“两岸海运便捷化措施”,包括扩大业务范围、增列适用港口。同时,为使相关实施细节更为明确,“交通部”亦同步修正“境外航运中心设置作业办法”部分条文,全案昨(三十)日经“陆委会”通过,将报“行政院”核定后公布实施。 “陆委会”指出,“交通部”与“陆委会”于今年五月七日公布“两岸海运便捷化措施”,就“境外航运中心”措施作出调整,包括将目前“境外航运中心”业务范围从经营转运货扩大至可载运大陆与第三地之进出口货,及适用港口从高雄港扩及台中港与基隆港(惟台中港部分暂不开放与大陆港口间之东西向航线)。 根据上述调整措施,“交通部”依据相关规定,已于同月十三日指定台中港及基隆港为“境外航运中心”,台中港务局及基隆港务局己分别订定相关设置作业计划及作业规定手册,并付诸实施。 为使相关实施细节更为明确,“交通部”亦同步修正“境外航运中心设置作业办法”部分条文,于昨经“陆委会”会议通过。 “陆委会”表示,本次修正重点为将境外航运中心之定义明确化,并配合货运便捷化政策,使境外航运中心业务范围从经营转运货扩大至可载运大陆与第三地之进出口货,原实施的转运措施仍持续实施;为推动两岸海运便捷化的措施,并考量目前台湾安全需要,直接航行于境外航运中心与大陆地区港口间及境外航运中心间的外籍船舶,经指定后始能航行;增订航政机关在必要时,得通知经营境外航运中心业务之业者,提供业者装卸营运量及其它有关文件,供参考或查核。(潇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