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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军区某团落实支部党员大会职权报告工作不走过场

http://jczs.news.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 07:14 解放军报

  张立杰 许虎 本报记者 费士廷

  济南军区某装甲团党委从解决司空见惯的问题入手,提高基层支委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质量,促进了支部党员大会职权的落实。他们的做法,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了有益启示。

  “听一听”——岂能代替讨论和批准

  7月底,这个团党委书记冯远东在检查五连党支部会议记录时,发现该连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听取支委会工作报告时,竟没有一个党员的讨论发言记录,记录本上显示的仅仅是“全体党员一致通过”字样。冯远东不禁皱起了眉头。

  经了解,五连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听取支委会工作报告时,主要是党支部书记发言,大家听一听、举举手,与会党员没有对报告进行“讨论”,“批准”实际上也成了走过场。无独有偶,到其他连队调研,发现也存在类似情况。

  《政工条例》明确规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责之一就是“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报告”。“讨论和批准”为何成了“听一听”?报告究竟是些什么内容?冯远东让人找来这个连党支部的工作报告。发现里面讲成绩一大堆,讲问题轻描淡写,内容几乎全成了“表扬和自我表扬”。这样的工作报告有效果吗?连队一位士官党员表示,听这样的报告,只能是“这只耳朵进那只耳朵出”。

  “没有意识到”——问题恰恰出在这里

  党支部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应该是连队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什么会出现走过场的现象?为此,冯远东带领机关人员进行专题调查。

  有的连队干部说,一个连队就几十号人,一天二十四小时呆在一起,连队还能有啥大家不知道的事?所以,我们也没有意识到报告工作要让党员讨论和批准。也有的战士党员说,平时工作好坏基本上都是干部的事,我们也做不了主,从来也没想过要对支委会工作报告进行讨论和批准。

  调查中还发现,报告工作之所以走过场,除了部分单位“讨论和批准”的意识不强外,也与少数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党务工作能力不强有关。其中有些人对怎样报告、怎样讨论、怎样对待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等,均若明若暗,知之不多。

  “按法规指导”——向规范要报告质量

  为增强基层党支部报告工作的意识,团党委组织基层党委、党支部成员对《政工条例》重新进行学习。大家进一步认识到,基层党支部按《政工条例》要求报告工作,是加强支部建设的一个重要措施,是连队党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是可有可无,而是一项必须坚持和努力做好的工作。

  团党委参照有关规定,结合连队特点,对党支部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进行了规范。他们围绕“会前准备”、“会议实施”和“会后工作”3个主要环节,对每个环节做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逐一进行规范并制作流程图下发基层。在此基础上,他们组织各营党委、连党支部成员到五连观摩,对各个环节进行讲解和演示。

  围绕规范抓落实,给这个团基层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带来了新变化。以往会前写报告靠书记或副书记唱“独角戏”,如今变成了支部成员一起分析形势、撰写提纲;以往开会时听一听、举举手,如今变成了每个党员踊跃发言……面对这些变化,五连党支部书记董业波深有感触:“提高报告工作的质量,对支委工作是一种监督,对党员履行义务也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手段。”编辑点评董强提高依法运行的自觉性

  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构。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支部委员会负责和处理支部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要对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必须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它的审查和监督。

  从基层部队经常遇到的实际问题来看,在支部党员大会所拥有的各项职权中,“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报告”很容易流于形式,甚至成了走过场。要改变这一状况,必须提高依法运行的自觉性,严格落实《政工条例》有关规定,切实形成按职责运作、按法规指导、按制度办事的良好秩序。(解放军报2004年08月11日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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