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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警备区按先进性要求加强团以上干部监督管理

http://jczs.news.sina.com.cn 2004年08月08日 06:51 解放军报

  本报讯丰晓飞、特约通讯员李福江报道:7月中旬,厦门警备区党委再次征求意见修订和完善《团以上干部管理规定》、《党风廉政建设20条》,并于近日公布实施。这是他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强化对团以上干部监督管理的措施之一。

  厦门警备区所属人武部地处经济繁荣的特区,他们把从严治官作为加强党风、作风建设的重大课题来探索,引导团以上干部做践行“三个代表”的模范。他们在加强法纪警示
教育的同时,注意拓宽监督管理范围,以思想上防蜕变,生活上防腐化,工作上防失职为重点加强团以上干部监督管理。这次重新出台的两个文件对哪些场所不能进、哪些事情不能做、哪些朋友不能交都作了非常具体的规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很强;实行非公务时间活动情况报告制度,八小时以外社交、休闲、娱乐等事项要定期报告,并作为民主生活对照检查、述职述廉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提醒谈话制度,针对不良现象进行警示教育,适时谈话及时敲警钟。与此同时,他们广泛开展争当“贤内助”、“好军嫂”和争创文明家庭活动,定期走访干部家庭,向家属介绍干部的工作表现、经济收入等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有效发挥家庭成员的积极作用。在上半年民主测评时,群众对98%的团以上干部打了满意分。(解放军报2004年08月08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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